對此,三一集團代表解釋稱,由于違反程序正義,總統令已經失效,作為依據的CFIUS裁定也有望被地方法院裁定失效。“關鍵是,CFIUS是否敢于把叫停BC項目的依據拿出來。是否證據充足、依據是否嚴謹,CFIUS會考量相關信息公開之后的后果。”
有助于中國企業“走出去”
美國的外資審查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直到2007年,美國通過的《外國投資與國家安全法》進一步強化了對外資投資美國資產的安全審查。該法案之所以出臺,最直接的推動力就是此前發生的數起外資并購美國企業的案例,其中包括中海油收購美國第九大石油天然氣生產商優尼科公司、中國聯想集團對美國IBM公司個人電腦和筆記本電腦業務的收購等,前者以失敗告終,后者也付出高昂的收購成本。
此次三一集團海外并購案勝訴,稱得上具有“歷史性”的意義。在三一重工網站上,公司將此案定性為“尊嚴勝訴”,稱三一集團和羅爾斯公司歡迎華盛頓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判決,并為三一集團和其關聯公司在美維權取得的歷史性重大勝利而高興。三一重工和羅爾斯堅信其合法權益終將得到公平正義的保護。
與此同時,中國企業在海外并購越來越頻繁的情況下,運用西方國家成熟法律體系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提升,也將進一步增強中國企業“走出去”的信心。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認為,三一集團的勝訴為中國企業在海外保護自己合法權益提供了榜樣。“中美經貿深度和廣度越來越上升,摩擦也會上升。”
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問題專家張國慶也表示,三一集團的這次行動將對CFIUS的運作、決策程序產生重要影響,促使其更加透明,為更多到美國投資的外資企業提供一個追求公平、正義、合理對待的機會和平臺。(劉興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