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標人資格要求變更為:
2.1投標人應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法人,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并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
2.2投標人應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且證書應在有效期內;
2.3投標人應具有發改委頒發的工程咨詢類(新能源)甲級、住建部頒發的工程勘察專業類或綜合甲級、住建部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電力行業甲級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2.4投標人有同類型工程的勘察及設計經驗: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有類似工程(100兆瓦及以上)二個以上的已投產的設計業績(附業績證明材料);本工程擬任設總至少具有2個(100兆瓦及以上)風電工程擔任設計負責人的經歷;
2.5投標人誠信良好,最近五年內無騙取中標、串標和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2.6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良好信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記錄。在其它類似服務項目未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2.7未有國家、行業、華能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的不良記錄;
2.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均按投標資格無效認定;
2.9投標人應滿足招標文件對投標人的要求,并且不屬于中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管理部門所界定的具有腐敗、欺詐等行為的不合格的投標人;
2.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報名截止時間變更為:2017年11月19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