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和知情權,推進項目順利啟動,根據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743號)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山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認真貫徹實施新修訂<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晉自然資函〔2020〕237號)等文件規定,現將擬征收土地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及面積
華能五臺峨嶺49.5MW風電項目用地擬征收土地涉及繁峙縣巖頭鄉茶鋪村(含原東溝村、南溝村、茶辛莊村、尖草村)、甘泉村(含原花字村、香臺村)、莊子村(含原西溝村),該項目擬用地范圍內的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擬征收土地總面積0.5949公頃。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華能五臺峨嶺49.5MW風電項目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屬能源類建設活動,擬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建設華能五臺峨嶺49.5MW風電項目對促進地方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
擬征收土地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其他負責征地工作的單位和被征地鄉(鎮)、村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對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的權屬、種類、數量進行調查確認,涉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以積極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種和搶建;違反上述規定行為的,對搶栽、搶種和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繁峙縣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