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總體要求,把發展風電作為優化能源結構、推動能源生產方式變革、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的重大戰略舉措。以技術創新和完善產業體系為主線,積極培育和發展具有國際競爭的風電產業。著力推進和完善適應風電規模化發展的電力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有效開發和利用風電,不斷提高風電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為實現國家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協調和規范有序發展。加強開發規劃指導,合理安排項目布局和建設時序,建立以規劃為基礎的風電開發建設管理制度。國家統籌安排百萬千瓦及以上大型風電基地建設.各地根據國家規劃提出風電項目開發方案,在國家統籌協調下有序開發建設。
堅持項目開發與電網建設相協調。協調風電項目與配套電網建設,完善風電并網管理,建立適應風電特點的電力運行機制。統籌協調風電開發與電網建設,合理配置電力系統內的各類調峰電源,改善電網負荷特性,結合電力輸送通道建設擴大風電消納范圍,提高電力系統消納風電的能力,保障風電高效可靠運行。
堅持集中開發與分散發展并重。 加快大型風電基地配套電網建設,有序推進“三北”地區成片風能資源的開發。加快推動東部沿海和內陸風能資源較為豐富、消納條件好的地區風電的規模化發展。積極推動中東部及南方省(區、市)分散風能資源的開發利用,鼓勵接入配電網的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建設,探討與其它分布式能源發展相結合的方式,發揮各自優勢,形成集中開發與分散發展并舉的格局。
堅持陸上開發和海上示范同步進行。著力解決陸上風電消納市場和并網運行矛盾,提高陸上風電的微觀選址和優化開發技術水平,加強陸上大型風電基地并網運行管理,形成風電規模化開發與電網安全運行的協調體系。通過海上風電示范項目建設,積極開展海上風能開發技術研究,提高海上風電設備制造能力,形成海上風電設備、施工和運行維護的系統集成能力。
堅持市場開發和產業培育相互促進。繼續推進風電的規模化發展,建立穩定的市場需求,促進風電設備制造產業的壯大升級。加快提升風電設備制造研發能力,著力降低風電開發利用成本,提高風電的市場競爭力。推動風電的更大規模開發利用,形成風電產業良性循環發展的環境。
(二)發展目標
風電發展的總目標是:實現風電規模化開發利用,提高風電在電力結構中的比重,使風電成為對調整能源結構、應對氣候變化有重要貢獻的新能源;加快風電產業技術升級,提高風電的技術性能和產品質量,使風電成為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戰略性新興產業。
“十二五”時期具體發展指標為:
( 1 )到2015 年,投入運行的風電裝機容量達到1 億千瓦,年發電量達到1900億千瓦時,風電發電量在全部發電量中的比重超過3%。其中,河北、蒙東、蒙西、吉林、甘肅酒泉、新疆哈密、江蘇沿海和山東沿海、黑龍江等大型風電基地所在省(區)風電裝機容量總計達到7900 萬千瓦,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500 萬千瓦。
(2)“十二五”時期,風電機組整機設計和核心部件制造技術取得突破,海上風電設備制造能力明顯增強,基本形成完整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風電設備制造產業體系。到2015 年,形成3 -5 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整機制造企業和10 -15 家優質零部件供應企業。
在“十二五”時期提升風電產業能力和完善風電發展市場環境的基礎上, 2015 年后繼續推動風電以較大規模持續發展。到2020年,風電總裝機容量超過2 億千瓦,其中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3000 萬千瓦,風電年發電量達到3900 億千瓦時,力爭風電發電量在全國發電量中的比重超過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