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研究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妥善解決好職工安置、企業轉產、債務化解等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嚴格執行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問責制,對未完成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暫停投資項目的核準和審批。地方各級政府要對限期淘汰的落后裝備嚴格監管,禁止擅自擴容改造和異地轉移。對擅自擴容改造或異地轉移落后裝備的,金融機構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貸支持,國土資源部門不予辦理用地手續。
(十一)建立產業信息的交流和披露制度。
建立部門聯合信息發布制度,適時向社會發布有色金屬產業政策、項目核準、生產銷售庫存、產能利用、淘汰落后產能、企業重組、污染排放、貸款、產業損害預警等信息,為企業投資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及時反映行業存在的問題與企業訴求,積極為企業提供服務,引導企業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推廣運用先進適用技術,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市場秩序,提高行業整體素質。
五、規劃實施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劃》分工,加強溝通協商,密切配合,盡快制定完善各項政策措施,并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有關部門要適時開展《規劃》的后評價工作,及時提出評價意見。
各地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落實方案,確保取得實效。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報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