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化電力體系的努力,但是非經營性電價不放開,不同電源的上網電價競價機制不明確,極有可能使我國電價體系進入雙軌制,新進入的售電機構或將挑肥揀瘦,哄搶工商用電市場,居民電價、農業電價等帶有普遍服務性質的市場無人問津。同時,放開之后需要加強規劃,但正是這“一加強”,卻是未來最脆弱的一環,誰有這個能力并且有這個權力能夠做好規劃?
拋出問題之余,曾鳴也提出了自己的解決之道:
第一,要想讓真正的市場建立起來,市場主體能夠充分競爭,最關鍵的是發電側產權要多元化,所以電改的問題和電力企業產權混改的問題緊密相連。
第二,要認真的、系統的、深入的甚至有定量依據的研究和論證交叉補貼對整個社會福利的影響情況,以及重新制定有效的交叉補貼的模式,使得市場價格機制能夠形成。
第三,獨立的輸配電價格需要同步加強對自然壟斷屬性的輸配電網監管。
第四,對于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補貼政策,要和可再生能源進入市場參與競爭相結合。
第五,必須在我們所設計的電力市場的機制、模式、結構、規則這四個方面考慮綠色低碳、節能減排,設計合理的售電市場盈利模式,激勵節能減排是電改目標之一。
記者:您是從什么時候開始參與到新一輪的電改政策制定過程中的?
曾鳴:我從2014年年初開始介入。最開始是能源局體改辦和市場監管司召集了一些電力領域的專家,共同起草了一個電改方案的初稿。后來電力改革方案明確了由發改委體改司牽頭。
我作為體改司專家咨詢組的專家成員,先后參加了兩次會議,分別是在7月份與10月份。從一開始的初稿,到之后兩次會議接觸的電改方案,變動并不大,核心內容就是現在大家說的“四放開一獨立一加強”,或者叫“放開兩頭,管住中間”。
關于電改方案,發改委體改司牽頭,但是能源局的體改辦、發改委價格司、發改委經濟運行局、國資委也非常關注。電改方案到了最后一稿的時候,經濟運行局也介入進來了,相對而言,他們因為要協調煤電油運,對于電力行業是比較了解的。
記者:大家主要在哪些方面意見不一致?為什么電改五號文提到的“輸配分開”、以及此前呼聲比較高的調度獨立,都沒有進入到這一輪電改方案中呢?
曾鳴:輸配分開,5號文當時有,12年來無論是各類電力企業,還是政府一些官員,抑或政策研究咨詢機構,確實是有相當一部分人士還是主張輸配分開的。我想他們之所以主張數配分開,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國際上有不少國家輸和配是分開的,這說明輸和配是可以分的;
第二,希望通過輸與配的分開,尤其是輸與配產權的分開,形成多買多賣,打破壟斷,因為行政性壟斷會造成市場效率低、用戶不能充分選擇、供需不能直接見面。打破壟斷也是這些年國際的一個潮流;
第三,很多人也承認,輸配分開之后,在同一個區域內仍然是一張配電網,不會有多個配電網競爭,也就是說同區域、同業務的競爭是不可能的。但是即便拆分之后無法形成競爭市場,很多人仍然主張輸配分開,為什么?原因就是國網太大,全國25個省,從輸到配,一直到終端客戶,尤其是98年以后的國網改造,把整個農村原來的地電全部給了國網,使得國網輸和配鏈條太長。國網太龐大,3萬多億的資產,監管不住,怎么辦?拆,拆小了,政府好監管,這是第三個理由。
我是屬于不主張輸配分開的人,我認為這三個理由不成立。
第一,國外的問題。國外的輸配分開是歷史原因造成的,比如說有很多國家是私有化的結果,當時私有化財團購買電網資產的時候,有的選擇只買主網,有的選擇只買配網,當然也有的財團是輸配都買,所以在國外既有輸配分開的,也有輸配一體的,這是當時私有化過程形成的結果,并不表示輸配分開一定好。對于中國來說,雖然目前用電需求進入了新常態,但是我認為2016年之后,隨著經濟好轉,電力需求增速將會提高,中國電網建設需要維持一定的增長速度,輸配一體在保障電網建設提速、整體規劃統一、電網運行協調保證安全等方面比拆分要好。
第二,希望通過輸與配分開打破壟斷,我剛才也說了,以目前的配電技術和投資經濟性水平,在同一區域內很難形成多張配電網競爭。
第三,有的人提出來,拆分之后即便無法形成競爭,但是的確便于監管了。監管住就不拆、監管不住就拆,我不太同意這個思路,為什么不是提高監管水平而是要拆分呢?
而且輸配分開的弊病很明顯,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普遍服務誰做?我最放心不下的一個事情就是中國的農網。農網供電并沒有把電力作為一般意義上的商品,實際上是一種福利,如果按照成本核算,農村的電價水平會比現在要高出很多,現在是通過交叉補貼,大電網帶動小電網、城市電網帶動農村電網、工業反哺農業,所以才有了農網用電的低電價。輸配分開的話,誰來負責不盈利的農網?
記者:調度獨立為什么后來也沒納入到新一輪電改方案中來?交易中心為什么能夠獨立出來?如何做到相對獨立?
曾鳴:公平、公開、透明的交易平臺對于構建新型電力市場非常重要,但是方案提的是相對獨立,為什么是相對呢?因為現在的電力交易數據信息都在電網公司手里,電網為了建設這個數據系統花了很多錢,如果把這個交易機構獨立出去,會導致數據與實際運行銜接不夠順暢快速。電力數據是隨時變化的,交易計劃需要保證供需實時平衡,確保電網安全,所以交易中心不能完全獨立出去。
怎么理解相對獨立?意思就是加強政府監管。交易中心相對獨立之后,也就沒必要再把調度獨立出去了。因為加強監管之后,電網無法再通過調度牟利。過去電網低買高賣,交易中心相對獨立之后,根據電網的運行數據可以制定一個獨立的輸電價格,電網只能收取固定的過網費,每年的電網總收入是監管死的,回報率是固定的,調度系統就沒有動力去做低買高賣的事情了。
反過來講,調度放在電網里邊,有利于電網的計劃運行調度、檢修、協調,使得電網運行的安全性比較有保障,所以調度也沒有必要把它獨立出去。
記者:過去政府對電網的監管力不從心,新一輪電改政府如何監管能達到交易中心相對獨立的目的?
曾鳴:電力交易的數據在交易中心、交易機構,根據計算機的自動化信息系統,政府都能看到,數據可查不可改,因此不能騙政府。然后政府這邊相當于終端,也都是能夠看見的。類似于證監會監管股市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