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務院“互聯網+智慧能源”
國務院在國發40號文《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中提出建設“互聯網+智慧能源”,意見表示要通過互聯網促進能源系統扁平化,推進能源生產與消費模式革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節能減排。加強分布式能源網絡建設,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促進能源利用結構優化。加快發電設施、用電設施和電網智能化改造,提高電力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和可靠性。國務院將能源互聯網概念置于整體“互聯網+”國家戰略的統籌計劃之下,意圖通過能源系統的智慧化、扁平化、融合化、分布化發展實現優勢資源的優化配置,從局部支持系統,最終實現中國產業結構的整體升級。
2全球能源互聯網
國家電網提出的全球能源互聯網,旨在實現跨國跨洲的電力網絡互聯,以實現清潔能源的全球調配,在國家大力推進一帶一路對外合作的背景下具有積極意義。
3信息物理一體化能源互聯網
從信息技術角度建設信息物理一體化的能源生產-配送-消費網絡,以能源路由器為樞紐,在信息的精確指導下實現能源的精準配送和消費。信息物理一體化能源互聯網概念立足于美國2005年提出信息物理一體化(CPS),具有相當的前瞻意義,而且同智能電網概念相輔相成。
4微電網能源互聯網
微電網能源互聯網概念的核心在于堅強智慧的微電網,微電網能源互聯網是由多層次的微電網(能源互聯網子系統)互聯而成的實現能量和信息雙向流動的共享網絡。相對于大電網而言,微電網是一個完整的單元,從大電網的角度看,如同電網中的發電機或負荷,是一個模塊化的整體單元。另一方面,從用戶側看,能源互聯網是一個自治運行的電力系統,它可以滿足不同用戶對電能質量和可靠性的要求。微電網能源互聯網概念非常契合能源系統未來的分布式生產、互動化消費、隨機性管理的特點。
5用戶側能量互聯網
用戶側能量互聯網同傳統的能源互聯概念略有區別,用戶側能量互聯網的愿景:基于能量信息化的能量O2O與C2C/C2B能量運營。用互聯網商業模式盤活能源基礎設施重資產,盤活存量能源資產。用戶側能量互聯網概念提出能源和能量的分離,即通過動力電池或者儲能電池的物流運輸網絡實現能量的流動,將電力生產、電力配送、電力消費解耦合,實現動力電池和儲能電池的互換互用、即插即用。
對于能源互聯網概念定義的建議
基于以上各種對于能源互聯網的理解,個人建議,應站在能源產業中長期發展的角度上,認識到目前能源價值鏈正處于大變革的階段,因此有必要從產業宏觀的角度對能源互聯網概念進行抽象定義,避免能源互聯網未來發展陷入三個困境:
一,概念空心化。即脫離能源工業自身發展規律,以及脫離中國能源發展現實,為了“互聯網+”而“+互聯網”。
二,概念矮化。在學術研究過程中,為了便于研究,需要先明晰研究對象的邊界,因此,在此過程中,研究者容易將能源互聯網矮化為能源大系統的某個局部環節,這不利于充分發揮能源互聯網的革命性意義。
三,概念僵化。目前能源行業正處于百年一遇的價值鏈大變革過程中,由于生產力快速進步,能源生產-配送-消費的革命正在發生,以能源產業體制為代表的能源產業生產關系也正在發生革命。因此,如果忽視這一點,在目前階段過于具象化能源互聯網的定義,容易造成能源互聯網概念的僵化。
莊子云,名者,實之賓也。定義和命名,是將現象、規律的特征限制、固化地描述。所以一旦定義,現象和規律就會僵化下來,失去靈動性。一旦我們不能靈活領會,理解和運用中就會發生偏差。
因此建議,對于能源互聯網的概念定義,應站在生產力革命和生產關系大調整正在發生、但尚未完成的角度,從能源行業中長期發展考慮,上承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能源四大革命,和李克強總理提出的“互聯網+”國家戰略,下接能源工業自身發展規律和中國能源發展現實,立足中國現實,創造性的將能源互聯網定位為:以開放、平等、寫作、分享的互聯網精神為價值觀,深度結合先進信息技術和先進能源技術,面向未來的下一代能源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