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不僅明確未來五年我國風電的發展目標、建設布局、重點任務、發展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也為我國“十三五”期間解決產業頑疾、促進產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指導意見。
日前,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不僅明確未來五年我國風電的發展目標、建設布局、重點任務、發展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也為我國“十三五”期間解決產業頑疾、促進產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指導意見。
近日,本報記者專訪了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就《規劃》中相關內容進行詳細解讀。
積極推進
“三北地區”風電跨省消納
近日,國家能源局公布的《2016年前三季度風電并網運行情況》(以下簡稱《情況》)顯示,今年1~9月,全國風電新增并網容量1000萬千瓦,截至9月底,累計并網容量達到1.39億千瓦,累計并網容量同比增長28%;1~9月,全國風電上網電量169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7%,增速頗為明顯。
與并網風電裝機容量快速上升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目前依舊存在的風電消納問題。
《情況》顯示,今年1~9月,風電棄風電量394.7億千瓦時,平均棄風率19%。雖較今年上半年平均水平下降3%,但所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
“針對目前棄風的現狀,‘十三五’期間如果不能有效解決這個問題,整個風電行業的發展將會受到重大影響。” 易躍春在接受采訪時坦言,目前風電消納問題的妥善解決,將成為提高風電競爭性,實現部分地區風電平價上網的關鍵因素之一。
在解決辦法上,易躍春指出,首先是要充分挖掘系統調峰能力。從目前來看,推進現有火電機組的靈活性改造或將成為提高系統調峰能力最有效的途徑之一;其次,目前出現的棄風限電情況和我國整體能源需求放緩、裝機相對過剩有關,因此積極拓展風電消納新領域、有效提高風電就地利用能力是目前最為直接的提升消納手段;最后,要利用特高壓輸電通道促進“三北”地區風電的在更大范圍消納。
“‘十二五’期間,我國在‘三北’部署了7900萬千瓦的風電裝機,考慮以本地消納為主,未對其外送通道進行具體規劃。‘十三五’規劃就重點研究了上述區域的跨區送出消納途徑,并結合大氣污染防治計劃重點通道建設統籌送出規劃。”易躍春在采訪時表示,利用規劃建設的特高壓輸電通道,實現“三北”地區風電跨區外送消納,將成為解決風電消納不暢的有效途徑之一。
記者注意到,此次《規劃》就提出將通過錫盟—泰州、上海廟—山東和山西—江蘇等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以及錫盟—山東、蒙西—天津南等特高壓交流輸電工程,進一步推進“三北”地區風電的跨省消納。
放開市場
創新價格補償機制
當前壓在我國可再生能源身上的兩座“大山”,除棄風限電外,另外一座就是持續擴大的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
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累計達550億元,業內預計缺口將有進一步擴大趨勢。
對此,易躍春表示:“目前可再生能源龐大的資金缺口已經成為阻礙我國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的另一重要因素,如要解決未來補貼資金缺口,必須要通過市場機制來解決,創新價格補償機制已經勢在必行。”
在易躍春看來,風電行業一方面需要通過技術創新、產業升級和建設管理水平提升,提高風電自身的經濟性;另一方面,綠色證書將作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一種通用配套政策,既是支撐責任主體實現配額義務的手段,也是一種重要的利益協調和義務指標平衡機制。通過證書交易,風電企業不僅可以獲取支撐其發展的補貼資金,還能夠平衡不同地區配額指標差異,保障非化石能源消費目標,促成《規劃》發展目標的早日實現。
記者留意到,此次《規劃》就明確提出,未來將結合電力市場化改革,逐步改變目前基于分區域標桿電價的風電定價模式,鼓勵風電參與市場競爭,建立市場競價基礎上的補貼價格機制,促進風電產業技術進步和成本下降。適時啟動實施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逐步建立市場化的補貼機制。
加強國際合作
積極助力中國風企“走出去”
除上述亮點外,《規劃》還為我國風電產業未來五年發展指明方向。
《規劃》提出,未來五年我國需不斷提高風電設備制造水平和研發能力,形成3~5家設備制造企業全面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局面。
易躍春對此表示:“相較于發展時間較早的歐美國家而言,我國風電雖然起步較晚,但隨著‘十二五’期間發展,目前技術水平顯著提升,全產業鏈基本實現國產化,產業集中度進一步提升。目前已有多家企業在多個全球風機制造排行榜名列前茅。與此同時,我國風電機組還出口到28個國家和地區,其中不乏一些風機制造水平先進的大國。”
取得的成績固然可喜,但易躍春在專訪中同時強調,從目前總體來講,我國“走出去”的比例還有待提升,需要各個企業勤練內功,通過技術進步帶動風機出口,在國家上得到更多的認可。
記者注意到,此次《規劃》就將加強國家合作作為未來發展重點任務。
《規劃》明確提出,未來將緊密結合“一帶一路”倡議及國際多邊、雙邊合作機制,把握全球風電產業發展大勢和國際市場深度合作的窗口期,有序推進我國風電產業國際化發展。
在開拓國際風電市場方面,《規劃》明確提出,需要充分發揮我國風電設備和開發企業的競爭優勢,深入對接國際需求,穩步開拓北非、中亞、東歐、南美等新興市場,鞏固和深耕北美、澳洲、歐洲等傳統市場,鼓勵采取貿易、投資、園區建設、技術合作等多種方式,推動風電產業領域的咨詢、設計、總承包、裝備、運營等企業整體走出去。提升融資、信保等服務保障,形成多家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市場開拓能力的風電設備骨干企業。
此外,對于發展進度相對緩慢的海上風電,易躍春認為,一方面“十三五”期間海上風電發展主要基調還是以穩步推進為主。事實上,截至今年6月,我國已核準的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就達到557萬千瓦,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到2020年實現規劃中的目標是可以預期的;另一方面,我國風電企業在積極“走出去”的過程中,還要積極“引進來”。目前應該積極借鑒先進國家發展的經驗和教訓,培育整個產業體系,將重要落腳點放在裝備制造和后期建設運維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