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明:2011年,在太陽能發電方面,我們力爭達到50萬千瓦的裝機容量。目前批復開工的項目在40萬千瓦左右,也就是在這個基礎上再增加一些。為此,我們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電價政策。由于國家之前沒有給青海省太陽能發電電價標準,所以我們今年9月底之前建成的太陽能發電項目,參照寧夏的臨時上網電價執行。同時,我們的太陽能電價標準方案已經報到國家發改委,正在等待審批,未來我們將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合理的二次電價補貼政策,或者一次性補貼政策(對在青海投資建設新能源項目的企業)。
通過與企業的交流,我們了解到,所建太陽能項目的發電量比他們預期高出了10%左右,這些企業對青海執行寧夏臨時上網電價表示基本認可,這說明在這一電價上青海的企業還是有盈利空間。
此外,對于在青海建設電站的業主單位,我省國土資源廳有“無償提供荒漠化土地”等優惠配套政策;對在青海投資建設新能源項目的企業,青海省會給予稅費減免、貸款貼息等財稅金融支持政策。
力避“風機曬太陽,有電送不出”
中國能源報:青海電網在消納和接入新能源電量方面有無障礙?
于小明:目前,我省在促進新能源發電上網的做法是,一個地區如有多家新能源電源企業,我們將采用匯集站的形式,即把所發電量先匯集到110千伏變電站,再并入電網。我們已經做了一個,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還是有些缺陷的。匯集站由幾家電源公司共同出資建設,導致匯集站的管理和運行維護出現了問題,難以保證各家電量輸送的公平。在此教訓基礎上,我們正在考慮調整工作方法,初步的想法是在確定建設資金的基礎上,由省電力公司集中管理。
中國能源報:“十二五”期間,青海省將如何解決新能源并網難題?
于小明:在解決新能源發電并網難題上,我們已形成如下工作思路:要讓項目建設在有變電站落點的地方,使已核準項目所發電量盡可能實現全部上網。所以我們在審批新能源發電項目時,會充分考慮當地電網條件,將發電量限定在電網能夠接受容量范圍之內。我們曾遇到過這樣一個風電項目,業主單位當時報上來的規劃容量為80萬千瓦,考慮當地目前只有一個110千伏變電所,最后只批了它10萬千瓦。
“十二五”期間,我們將加強與青海電網公司的協調與銜接,根據全省計劃建設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容量情況,對青海電網“十二五”規劃提出具體要求,加大電網建設和改造力度,盡最大努力避免青海出現“風機曬太陽,有電送不出”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