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進入一個市場,也并不是有了“敲門磚”就萬事大吉,還需要一些競爭力。
據蘇美惠分析,目前中國大陸和臺灣以及美國、英國所生產的中小型風電機組產品售價分別為每瓦10 元人民幣、40.8-75.9 元人民幣、35.5 元人民幣、21.1 元人民幣左右,價格差距明顯。與此同時,中國企業也在進入國外市場后,進一步通過選用當地材料供應商,對配套設備進行價格優化,更大限度地提升了在產品價格和質量方面的競爭力。
“玻璃鋼、鋁合金等材料在桁架塔桿設計上的運用,在國內并不多,而在美國類似材料制造業相對成熟、成本不高的條件下,我們可以提供設計圖紙,直接在美國完成制造,降低運輸費用。”俞鎧說。
但是,當以價格作為競爭力,令目標國本土廠商難以招架的時候,中國企業將面臨另一個更棘手的問題——反傾銷。
2011 年,美國啟動的針對我國風電塔筒產品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令業界記憶猶新。通過這次事件,我國風電行業更加深入地了解到美國市場所蘊含的機遇與挑戰。如何令中小型風電機組避免在海外重蹈風電塔筒的覆轍也是企業參與外國市場所關注的重要問題。
為此,曾參與塔筒反傾銷和反補貼事件的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晨給出了建議:“我國中小型風電機組企業應注意提高產品附加值,避免片面的低價策略,重點出口與主要目標國國內產業有區別的產品。要通過行業協會加強行業協調和管理,通過進口商積極
收集進口國國內產業動態,防范于未然。應分散出口市場,降低受控風險,改進企業會計財務核算,從而符合國際財務會計準則。”
進一步參與海外市場,中小型風電機組生產企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與并網型風電機組整機企業的海外征途有所不同的是,他們參與大型政府合作項目的機會較少,從而使企業的“決策能力”這項基本要素在“走出去”的過程中更為凸顯。企業應珍惜和利用好目前所具有的價格優勢,認真提高產品質量、服務能力和產品適應性,逐漸建立起品牌優勢,進而擺脫不利干擾,長期穩定地參與目標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