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風電場開發從前期工作到建成投產,審批程序復雜,建設周期長,涉及面廣,費用項目多。而且取費費率一般高于陸上風電場開發。
其中,海上風電所涉及海上利益相關方較多,比如漁業資源補償、漁民安置、海底電纜交越補償以及國防和軍隊訓練海域賠償等,費用缺乏收費標準,加之利益相關方均涉及民生關切和軍事機密等,議價難度非常大。總體上,其他費用控制難度大。
綜上所述,目前海上風電處于開發初期,造價應維持在合理水平。對比2010年投產的東海大橋一期項目:該項目離岸距離約10km,水深約10m,總裝機容量為102MW,總投資約22.8億,單位約合22350元/kW,其中風電機組設備價約9億(約合9000元/kW)??紤]目前海上風電機組單位造價已經低于6000元/kW,考慮其他設備、工程施工及其他費用總體略微下調,目前離岸距離10km、水深10m、裝機容量100MW的近海風電場造價約19億左右,對應單位造價約合19000元/kW。
3 經營成本分析
對于海上風電來講,經營期內生產總成本除了財務成本和折舊以外,主要就是經營成本,由于海上風電機組的難接近性,以及海上風電技術的成熟程度,加之海上船機臺班費較高,經營成本遠高于陸上風電場。
目前國內的海上風電場都出現過大型部件的維修和更換工作,與陸上風電場不同,海上風電場的維修周期長,機械臺班費用高,成本大大高于陸上風電場的。海上風電機組的設計一定要盡可能考慮到后續檢修的便利性,這將有助于控制海上風電的檢修成本。
另外,海上風電場的風險點多,檢修范圍也大大超過陸上風電場。比如海纜路由附近的過往船只的拋錨可能導致海底電纜損壞,海纜維修工藝復雜、成本較高。近海海上風電機組往往有受到航道周邊船只撞擊的風險,海上風電場的防撞設計冗余有限。這些無疑都可能增加海上風電場的檢修成本。
目前國內諸多海上風電場在特許權投標階段或者可行性報告編制階段,在進行財務評價時,往往通過調低維修成本的取費比例,來倒算得出一個較低的電價,這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表現。所以,維修成本的取費要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