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國家能源局組織了江蘇省鹽城市海域4個海上風電特許權項目招標,這是我國首輪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總建設規(guī)模100萬千瓦。其中,兩個近海項目分別位于濱海和射陽地區(qū)。
發(fā)電商大唐新能源、中電投、中國電力新能源、中電國際、山東魯能、龍源電力,分別與設備制造商華銳風電、金風科技、上海電氣以捆綁方式聯(lián)合中標。但直至2013年,4個海上風電項目無一動工。
不過在此期間,特許權招標項目之外的兩處海上風電場建成,一個為上海東海大橋風電場,截至2013年底,兩期項目共計裝機容量119.2MW,風電機組由華銳風電提供;另一個為龍源電力承建的江蘇如東潮間帶試驗風電場,選擇9家風電設備商的風電機組各一臺。
截至2013年底,獲得國家能源局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海上風電項目共計17個,總裝機容量410萬千瓦,大多數項目僅僅處于可研階段。
直到2014年6月,國家發(fā)改委才首次確定海上風電的標桿電價,《關于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2017年以前投運的近海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85元(含稅),潮間帶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75元(含稅)。
“雞肋”的心態(tài)
“雖然國家發(fā)改委出臺了海上風電上網標桿電價,但發(fā)電商對海上風電建設普遍熱情不高。”中國風能協(xié)會秘書長秦海巖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茫茫大海,看似可以任意建設,其中卻暗藏諸多限制。
謝宏文指出,海上風電選址需要考慮空中及水面航道、雷達影響范圍、海洋功能區(qū)劃、港口碼頭、錨地、自然保護區(qū)、灘涂圍墾及養(yǎng)殖、軍事用海等。“海上風電開發(fā)涉及多個部門,各部門認識不統(tǒng)一,加大了前期協(xié)調工作。”據悉,僅海域使用論證使用許可、海洋環(huán)評、通航安全論證即需要2年以上。
最為重要的是,海上風電的經濟性難以達到發(fā)電商的預期。
在首輪特許權招標時,四個項目的中標電價為0.6235元/千瓦時、0.6396元/千瓦時、0.7047元/千瓦時、0.7370元/千瓦時,一拖三年沒有動工。2014年6月,即使國家發(fā)改委將價格提高至0.75元/千瓦時和0.85元/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