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強的市場機制
首先,市場參與者對于競價形成有更強的信心,電力交易價格給市場參與者提供重要信息。其次,參與者對于電力平衡的承諾有待加強,將采取符合市場機制的后補貼的間接手段,保證電力生產企業儲備一定的后備發電能力,以適應可再生能源在電能消費中比例不斷增大引起的電網負荷波動加大的情況,在供應短缺時通過儲備的發電能力及時進行補充,確保供應。
2、靈活和有效的電力供應
德國正在和歐盟的伙伴們促進歐洲統一電力市場的建立,通過此種互聯,降低本國的電力儲備,這就意味著能用較低的成本獲的電能。未來的電力市場將越來越多的從歐洲市場出發,國與國之間承擔相互調峰功能。同時,電力銷售商必須為平衡電力供需負責,他們通過長期供電合約來保證消費者的使用,同時為了規避在電力供不應求時的高額費用支出
3、更加安全,即為電力市場提供一種保障機制
德國政府由于對于可在生能源補貼吃緊等原因,希望建立一種儲備容量,這種容量不同于電力市場中的容量市場,僅包括那些不參與電力市場且不會影響市場競爭和價格形成的電廠。這些儲備電廠只有在電力交易充分進行,而電力供應仍有不足的情況下才會被啟用。在全國輸電網擴建完成之前,德國南部啟用儲備容量來解決電網堵塞的問題。
除了以上三個組成要素,還有一個問題不能忽視,就是批發市場中靈活價格機制形成。監管框架允許峰值價格的出現,同時建立一個全國性的數據平臺,保障按電力供需實際情況所形成的價格,通過此平臺將信息傳遞給電力交易所有參與者。
毫無疑問,對于德國而言,電力市場從1.0到2.0的升級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它對未來電力市場的思考和設計值得改革剛剛開啟的中國電力市場進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