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能協會副會長馬學祿表示:“工信部的風電設備準入標準是比較高的,從目前我國的風電整機發展現狀來看,能夠達到上述標準的整機制造廠商不超過10家。”
《風電設備制造行業準入標準(征求意見稿)》(下稱《風電標準》)已于2010年3月由工信部對外發布,經過一年多的修訂及征召意見,今年將會正式出爐。
該文件在能源、土地、自我資金、技術等方面的規范,將進一步壓縮小企業的生存空間。
“目前,國內排位前10名的風電設備企業,產能占了整個國內市場的80%,前15名占到了市場的95%,剩下的5%好幾十家分,它們能賺到多少錢呢?”中國農業機械工業協會風能設備分會副秘書長沈德昌表示,在未來三五年內,可能會有80%以上的風電設備企業通過重組、兼并等途徑而消失。
《風電標準》主要涵蓋三個方面內容:新建風電機組生產企業必須具備生產單機容量2.5兆瓦及以上、年產量100萬千瓦以上所必需的生產條件和全部生產配套設施;企業進行改擴建應具備累計不少于50萬千瓦的裝機業績;新建風電機組生產企業應具備5年以上大型機電行業的行業經歷。
中國風能協會副會長馬學祿表示:“工信部的風電設備準入標準是比較高的,從目前我國的風電整機發展現狀來看,能夠達到上述標準的整機制造廠商不超過10家。”
“新上馬的企業特別是風電整機生產企業的審批,已經變得很困難了。2.5兆瓦以下的風機已經不太受產業政策的扶持,信貸可能還要面臨約束。”國內一家風電企業高管表示。
“其實這就要求新進入者一旦入局,就要有配套的科技研發,擺脫國內的技術空心化現狀。”上述企業高管表示。
這也折射出風電行業風光背后隱藏的問題:投資過熱、重復引進落后技術、關鍵設備依賴進口、核心技術未能得到有效攻關等。
面對如此嚴峻的“整風潮”,如何敲開“審批大門”成為擺在各家企業面前的難題。
“風電企業需要熟悉審批程序與流程,避免因為資料準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程序而影響評審進度,同時盡可能提前提出接入系統設計評審的申請,以便國家電網公司安排評審計劃。”甘肅省電力公司風電技術中心主任汪寧渤提醒道。
擁有全國風電資源50%、并欲打造中國“風電三峽”的內蒙古自治區以及號稱“風電之都”的甘肅省,目前都面臨著入網容量已經飽和、電量送出愈加困難等問題。“進入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已經暫停風電項目審批。”內蒙古一家企業負責人表示。
“我們真是在‘夾縫中求生存’,說處在‘水深火熱中’一點不假,實在不行,我們只能轉向。”王偉甚至在為自己思考“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