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電材料設備網:位于美國馬薩諸塞州的半島鱈魚角,是美國東北部著名的休閑勝地。圍繞在鱈魚角附近的海上修建一座大型風力發電場一事,當地居民或從全球大環境和美國國家政策的大視角出發,或從本地海域天空和地方利益的小視角著眼,展開了一場長達13年的環保之爭。
文·秦昭
馬薩諸塞州是美國面積最小的州之一。從地圖上看它基本是一個小小的長方形,只是它東部的形狀不太規整,看上去像向著大西洋(600558,股吧)伸出的一個牛頭,最醒目的是牛頭上有一只彎彎的角。現實中,這個牛角樣的半島在海上圍出一片約四十平方公里的海灣,當地人把這個半島叫做“鱈魚角”,是美國東北部著名的休閑勝地。
2001年,長期以來致力于新能源開發的美國人吉姆·格爾登,提出了一項在美國東北部的新英格蘭地區修建近海風力發電場的建議。格爾登認為,在鱈魚角附近的海上修建一座大型風力發電場對于美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發展非常有利,同時對于解決全球性能源危機和減少地球溫室效應也是一個很理想、也切實可行的選擇。
格爾登列舉的在鱈魚角近海建風力發電場的幾大有利條件是:穩定和強勁的風力,距陸地僅數英里的近岸淺灘,鄰近集中的工業和人口密度大的發達地區。他預計風電場建成后的總發電量為468兆瓦,而其最大發電量的30%到40%就足以滿足鱈魚角和附近地區四分之三的用電量。格爾登呼吁說,目前世界的能源前景出現了很大的問題,是政府采取行動的時候了。
2001年夏季,格爾登和他的合作伙伴正式向美國政府提出了建設鱈魚角風力發電場的申請。從此開始了他意想不到的長達13年之久的漫長法律之爭,一個美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史上著名的“環保對環保,全球對后院”的法律訴訟案。
環保的法律角力
為了得到開發許可證,在過去的13年里,風電場的促進方和反對方提交了長達幾千頁的報告和二十幾項專項訴訟,動用了數百名專業調查和評估人員,對大到國家的能源政策小到鳥類的遷移線路等等因素一個一個做出評估。
鱈魚角附近海域是平均深度約15米的沙質淺灘,三面被陸地和島嶼包圍,有持續的海風,但從大西洋上來的風暴卻被島鏈阻擋住,是建設海上風電場的理想之地。尤其是因為這里是美國東北部最發達的地區,離工業重鎮和大都市這些用電大戶都不遠——波士頓離這里不到100公里,紐約市也只有500公里的距離。由于風電場離陸地近,海底輸電電纜可以方便地把電力輸送到陸上接入電網,從而降低了輸電的成本。因此從地理上看鱈魚角是美國東北部從緬因州到新澤西州之間最理想的近海風電場修建地點。
讓格爾登沒有想到的是,所有這些有利條件也都成了反對者阻止這個風電場建設的理由。
格爾登畢業于波士頓大學電影學院時尚設計專業,在大學期間正好經歷了20世紀70年代西方的能源危機,這讓他“投筆從戎”轉而向能源開發領域發展。在鱈魚角項目之前,他在相關能源管理部門已經有20年的天然氣開發建設的經驗了。格爾登代表的風電場促進方以發展可再生能源建設、保護地球環境為宗旨。他們的規劃順應了目前世界政治和經濟的大環境。因此得到了美國所有主要環保組織,包括激進的綠色和平組織、大名鼎鼎的山巒俱樂部和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協會的支持。雖然這些組織并不否認鱈魚角項目可能對當地的環境有一定的影響。但他們認為規劃總的來說是合理可行的。
而反對一方主要以鱈魚角本地的居民團體為代表。令人糾結的是他們的反對理由也是以環保為由。如果說促進方和反對方各自提出的環保有什么不同的話,可以說前者的是從全球的大環境和美國的國家政策的大視角出發,而后者則是本地的海域天空和地方利益這些小視角著眼。雖然反對者多來自鱈魚角地區一個不知名的小團體,但卻代表著當地許多有地產和房產的富裕階層,并且得到了遠住在弗羅里達的美國石油和煤炭大亨威廉·科克在財力上的有力支持。因此他們憑借充裕的時間、金錢和堅定不移的決心,利用所有能找到的反對理由,向這個近海風電場項目發起了一場持久戰。
反對派并不反對開發可再生能源,也同意保護地球環境。但是,他們更強調鱈魚角地區現有的其他行業的優勢:富饒的漁業資源、便利的空中和海上交通條件、發達的房地產市場和優越的居住和休閑條件。他們認為,風電場的建設將會對當地的景觀、房地產和旅游業造成不良的影響,還會提高當地居民的電費和賦稅。言外之意很清楚:發展再生能源可以,但是不要動我們后院這塊奶酪。
美國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堅持與波折
對于格爾登的申請和反對派的訴訟,各級法律機構先是用3年時間論證促進方項目的申請。再用9年時間進行包括漁業和野生動物等環境評估。最后出爐的長達800頁評估報告得出結論:風電場對環境沒有明顯危害。2010年,反對派提出的所有指控都被一一駁回。據格爾登估計,為了應付這些沒完沒了的訴訟和對原來的規劃做出的相應改進,他們已經花費了6500萬美元。
然而不久,鍥而不舍的反對方又找到了另一個理由——風電場將會對海龜和近海海洋哺乳動物造成危害。為此需要再次立項做出新的評估。格爾登認為,反對方有的是時間和金錢,可以一直這樣拖下去。直到所有的可能投資方都最后失去了耐心,或者促進方破產。正如他們的主要財力支持者石油大亨科克坦承的那樣:我已經為此投入了一百多萬美元,我們的目的就是要拖、拖、拖。
讓人無奈的是,在美國這個一切以法律為憑的國家,這類無休止的法律之爭并不少見。有時候對決雙方的輸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各方的財力和耐心。更何況鱈魚角風電場是美國的第一個海上風電項目。
美國的近海風電開發比歐洲國家晚了10年,比中國也落后不少。這個擁有極為綿長的海岸線的國家至今尚沒有一座海上風電場,也沒有現成的法律和法規可循。因此,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在美國可以說是舉步維艱。
1980年以來,美國至少公布了50項有關可再生能源的法規。僅僅聯邦政府一級的相關文件就有6.3萬頁之多。2011年美國國家環境法頒布后,對新的重大項目的環境評估變得更加復雜和冗長。據估計,現在對新建一條高速公路的環境評估平均為8年。2011年就有351項有關太陽能、風能、海浪能、生物燃料、核能和煤炭天然氣等的項目被國會以“法規障礙”為由而拖延或取消,因此而損失的金錢以百億千億計。
鱈魚角近海風電項目是美國可再生能源開發的一個縮影。與項目有關的所有因素,植物、動物、居民、文化、交通、土壤、空氣……所有可能的潛在影響都要模擬計算,反復討論、聽證和評估。經過13年漫長的等待,在贏得了26項反對方的法律訴訟以后,鱈魚角近海風電場項目終于在2013年得到了美國聯邦政府的許可證。2014年6月美國能源開發貸款辦公室批準為鱈魚角近海風電項目1.5億美元的貸款保證金,這標志著美國政府對這項新能源開發項目的資金支持。目前風電場預計的25億美元總投資有60%已經落實。預計2015年開始海上工程,最早在2016年底開始發電。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種情況下,契而不舍的反對方仍然不想放棄。他們強調風電場得到的有關項目資金貸款只是有條件和有時間限制的,因此他們還要做堅持不懈的努力讓風電場建設流產。
回顧過去的13年,格爾登感嘆說:“至今我已經把自己36年的生命用在了能源開發上。如果在鱈魚角項目開始時我能知道需要花費這么漫長的時間和金錢去實現它,我很可能就放棄了。誰都很難接受這樣一個巨大的挑戰。如今,一路走來不可回頭。開發再生能源已經成了我的畢生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