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場升壓站的事故處理參照DL/T572的規定處理。
風電場內架空線路事故處理參照SD292的規定處理。
風電場電力電纜事故處理參照有關的規定處理。
4 風電場工作人員基本要求
經檢查鑒定,沒有妨礙工作的病癥。
具備必要的機械、電氣、安裝知識,并掌握本標準的要求。
熟悉風電機組的工作原理及基本結構,掌握判斷一般故障的產生原因及處理方法。掌握計算機監控系統的使用方法。
生產人員應認真學習風力發電技術,提高專業水平。風電場至少每年一次組織員工系統的專業技術培訓。每年度要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術考試,合格者繼續上崗。
新聘人員應有3個月實習期,實習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實習期內不得獨立工作。
所有生產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觸電現場急救方法,所有職工必須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風電機安全運行
5 風電機組在投入運行前應具備以下條件:
風電機主斷路器出線側相序必須與并聯電網相序一致,電壓標稱值相等,三相電壓平衡。
調向系統處于正常狀態,風速儀和風向標處于正常運行的狀態。
制動和控制系統液壓裝置的油壓和油位在規定范圍內。
齒輪箱油位和油溫在正常范圍。
各項保護裝置均在正確位置,且保護值均與批準設定的值相符。
控制電源處于接通位置。
控制計算機顯示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手動啟動前葉輪上應無結冰現象。
在寒冷和潮濕地區,停止運行一個月以上的風電機組在投入運行前應檢查絕緣,合格后才允許啟動。
經維修的風電機組在啟動前,應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
風電機組的啟動、停機有自動和手動兩種方式。一般情況下風電機組應設置成自動方式。如果需要手動方式,應按照DL/T666要求操作。如需要用遠程終端操作啟停風電機組,應通知相關人員做好準備。
風電場應按照DL/T666要求,建立風電機定期巡視制度,并做好巡視記錄。
運行人員對于監視風電場安全穩定運行負有直接責任。運行人員應及時發現問題,查明原因,防止事故擴大,減少經濟損失。
當風電場設備出現異常運行或發生事故時,當班值長應組織運行人員盡快排除異常,恢復設備正常運行,處理情況記錄在運行日志上。
事故發生時,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故不再擴大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在事故原因未查清前,運行人員應保護事故現場和防止損壞設備,特殊情況例外(如搶救人員生命)等。如需要立即進行搶修時,必須經風電場主管生產領導同意。
當事故發生在交接班過程中,應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處理事故。接班人員應在交班值長指揮下協助事故處理。事故處理告一段落后,由交接雙方值長決定,是否繼續交接班。
事故處理完畢后,當班值長應將事故發生經過和處理情況,如實記錄在交接班簿上。事故發生后應根據計算機記錄,對保護信號及自動裝置動作情況進行分析,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寫出書面報告,向風電場主管生產領導匯報。
發生事故應立即調查,調查、分析事故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嚴肅認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
風電機控制系統參數及遠程監控系統實行分級管理,未經授權不準越級操作。系統操作員設在監控系統中心。系統操作員對于保證系統安全使用和運行負有直接責任。
風電場應設立氣象站。氣象數據要定期采集、分析、貯存。
風電場應建立風力發電技術檔案,并做好技術檔案保管工作。
并網運行風電場與調度之間應保持可靠的通信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