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華潤隴縣豐臺山100MW風電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華潤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申請審批《華潤隴縣豐臺山100MW風電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潤電新投字〔2015〕04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于陜西省寶雞市隴縣縣城正西26公里的固關鎮附近,行政區劃隸屬于寶雞市隴縣固關鎮新集川鄉,風電場范圍面積約45.2平方千米,海拔高度在1800米至2500米之間。工程永久占地面積25.42公頃,臨時占地面積15.81公頃。工程設計安裝50臺單機容量2000kW的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100兆瓦。工程總投資73443萬元,環保投資121.1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0.17%。本次評價范圍不包括升壓站的110kV輸變線路出線部分。
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要求后,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減緩和控制。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和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可作為項目核準的依據。
二、項目在建設和營運管理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項目建設要充分重視生態保護工作,制訂詳細的施工方案和植被恢復方案,在施工作業完成之后,種植適應當地自然條件的優勢物種,及時進行植被恢復。施工道路臨時加寬部分應在施工后進行生態恢復。
(二)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臨時棄渣場應設置擋渣墻、排水溝,做到先擋后棄,確保工程廢渣不下溝,不入河,對秦嶺細鱗鮭生存環境不產生直接影響。施工廢水和車輛沖洗廢水處理后用于施工場地、道路灑水降塵。堆土、水泥、沙石和石灰等原料應在庫內存放或嚴密遮蓋,建筑材料堆場和混凝土攪拌場應設置擋風墻,運輸車輛應處于密封狀態。對堆料場、工程臨時用地要及時覆土綠化,恢復植被。
(三)項目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和相關要求經行收集、貯存并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施工期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時清運至當地環衛部門指定的填埋場處理。
(四)施工期應避開國家和省級保護動物遷徙高峰期和繁殖高峰期。
(五)加強施工人員管理和生態文明教育,嚴禁施工人員破壞植被,嚴格控制施工范圍,盡量減小施工作業帶寬度,減少對植被的破壞和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六)嚴格落實防治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的環境保護措施,以確保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均符合國家相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七)項目建設應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在動工前30日內與環境監理單位簽訂環境監理工作書面合同,并報省建設項目環境監督管理站備案。定期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環境監理報告。環境監理情況作為批準本項目試生產的依據,納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內容。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將環境保護措施落到實處。工程竣工后,你單位必須向我廳書面提交試運行申請,經現場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試運行。在試運行期間,必須按規定程序向我廳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營。
四、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由省環境保護執法局、寶雞市環境保護局和寶雞市環保局隴縣分局分別組織實施。
五、你公司應在接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別送省環境保護執法局、寶雞市環境保護局、寶雞市環境保護局隴縣分局備案,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陜西省環境保護廳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