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延長匯通風電有限公司遠景延長雷赤無人職守示范風電場二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延長匯通風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上報遠景延長赤雷無人職守示范風電場二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請示》(延匯風電〔2014〕48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于延安市延長縣雷赤鄉南部,距縣城63km,二期項目與一期項目范圍一致,僅在一期基礎上加密布置風機,海拔高度在1300m~1400m之間。擬安裝單機容量1800kW的風力發電機28臺(1臺限發容量為1400kW),總裝機容量50MW。風電場采用一機一變單元接線方式,每臺風機接1臺箱式變壓器將電壓升至35kV,通過架空線接入110kV升壓站。兩期項目共用集控中心,由于一期項目集控中心建設地點發生改變,本次對調整后的內容進行重新評價。項目不新建進場道路,場內道路依托一期33.23km,尚需新建道路3.35km,改擴建道路14.65km。項目計劃總投資74783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13萬元,占總投資的0.55%。本次評價不包括升壓站110kV出線部分。
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要求后,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減緩和控制。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和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可作為項目核準的依據。
二、項目建設應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在動工前30日內與環境監理單位簽訂環境監理工作書面合同,并報省建設項目環境監督管理站備案;定期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環境監理報告;環境監理情況作為批準本項目試生產的依據,納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內容。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試生產前,應向我廳提交書面試生產申請,經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試生產。在試生產期間,須按規定程序向我廳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四、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自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文件批準之日起,如超過5年方決定工程開工建設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報我廳重新審核。
五、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由省環境保護執法局和陜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延安市環境保護局和吳起縣環境保護局組織實施。
六、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分送省環境保護執法局、陜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延安市環境保護局和延長縣環境保護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陜西省環境保護廳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