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加快新能源示范區建設
1.建設國家級崇明綠色能源示范縣。按照國家綠色能源示范縣和崇明生態島建設的要求,高起點規劃建設崇明綠色能源供應體系。在建設陸上風電基地和儲備海上風電的同時,重點結合養殖場和農村剩余物,建設沼氣發電工程和生物質發電工程。在公共建筑上應用太陽能光伏發電和采暖技術,在公益單位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并推廣淺層地熱能的利用。加快農村電網改造,抓好新能源接入系統工程,結合陳家鎮低碳示范區建設,開展智能電網試點。結合崇明東灘區域生態發展,高水平啟動建設風電、光伏、生物質等新能源綜合示范區。
2.推進外高橋、陳家鎮等區域建設以光電為主的集中應用示范區。按照國家金太陽示范工程實施計劃和光電集中應用示范區建設要求,結合太陽能資源、建筑太陽能面積、電力負荷和用電價格等條件,研究制定區域光電集中應用示范建設總體規劃,分步實施,并探索新能源分布式發電建設和管理運營模式。
3.打造老港立體式新能源示范基地。建設老港風電基地,擴大老港垃圾填埋氣發電工程,建成垃圾發電項目,開發地面太陽能利用技術,形成立體化、多元化、綜合型的新能源開發利用模式。
(五)積極推進新能源接入系統和智能電網建設
同步建設風電等新能源接入系統工程。根據東海大橋、臨港、奉賢三大海上風電基地和崇明、長興、老港三大陸上風電基地規劃,同步規劃布局電力送出工程,確保電源電網協調發展、同步建設。
推廣新能源發電功率預測與運行控制技術,實現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的便捷接入和調度。在國家批準的光電集中應用示范區,積極探索適應大量分布式發電設施的并網運行技術及管理措施。同時,通過項目示范,不斷提高配電網智能化水平,逐步實現分布式能源利用系統的電力雙向供電、互濟余缺。
配合風電、光伏發電工程和變電站建設,進行大型儲能電站示范,在實踐中推動技術進步。
(六)推進新能源技術研發和產業化
1.風電產業。以臨港等地區為主,建設大型風電機組關鍵設備、施工設備等產業化研發制造基地,使其成為國家主要的風機制造基地。重點發展大功率海上風機、陸上風機和海上風機施工設備,開展發電機、葉片、變流器/主控、大型軸承和海底輸變電等關鍵零部件及海上風機防腐材料的自主研發。到“十二五”期末,形成3.6兆瓦、5兆瓦及以上的海上風機系列整機批量制造能力,支持上海風機制造企業成為國家重點支持的3-5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整機企業之一。
2.太陽能產業。在張江、閔行等區域,建成光伏產業研發制造集聚地,支持張江、金橋等園區建設薄膜太陽電池核心裝備研發制造基地,支持松江、奉賢、金山等區縣建設一批太陽能特色園區。重點發展高效晶體硅太陽電池、薄膜太陽電池及其核心裝備,建設吉瓦級太陽電池生產基地。突破柔性薄膜太陽電池及有機太陽電池等先進技術,積極探索新一代太陽電池技術。積極推進太陽能光熱技術及裝備產業發展。
3.核電產業。重點在臨港、閔行等基地,以核電成套設備制造為主體,形成核電設計和服務產業集群,提升設備成套和系統設計能力。重點發展核島主設備、常規島主設備、核電站數字化儀控系統、關鍵輔助設備等,開展AP1000堆內構件和控制棒驅動機構、壓力容器和蒸汽發生器、主泵制造技術的研發,推進關鍵泵閥、電纜等部件和材料配套。通過引進、消化和吸收新一代核電技術,突破關鍵零部件瓶頸,形成成套能力。
4.新能源智能電網產業。建設臨港、閔行等智能電網產業園。聚焦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接入與控制、電力電子應用及核心器件、電力儲存等領域,建設好國家能源智能電網(上海)研發中心、上海智能電網研究與發展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