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海洋工程裝備制造能力。重點開發海洋鉆井平臺、水上工作平臺等海洋工程裝備及其配套設備。研制大深度潛水器、海底管線電纜檢測及維修裝置、深海潛網設備等海洋潛水和海底工程設備。優化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布局,推進長興島、臨港等海洋工程裝備基地建設,形成北部以長興島為依托、南部以臨港產業區為依托的海洋工程裝備產業集聚區。深化海上城市工程建設研究。到2015年,實現海洋油氣開采裝備、海洋工程作業船和輔助船、海洋工程關鍵系統和配套設備等三大板塊形成400億元產值。
3、加快培育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
(1)海洋生物醫藥
發揮上海國家生物產業基地作用,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建立海洋藥物重點實驗室和海洋生物資源中心,重點研究開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海洋藥物,培育和引進具有國際先進技術的海洋生物醫藥企業,增加海洋生物醫藥業在海洋產業中的比重。加強海洋生物優良品種開發。
(2)海洋新能源
發揮海上風電建設率先示范優勢,建設東海大橋海上風電二期、臨港、奉賢海上風電及擴建等項目,新增裝機容量約60萬千瓦,初步形成東海大橋、臨港和奉賢三個海上風電基地。同時加強對潮汐能、波浪能等海洋新能源的研究和開發。
4、調整轉型海洋漁業
結合海洋漁業結構的調整優化,加快標準化漁船改造進度,推進橫沙等標準化漁港建設,購買和建造金槍魚圍網船只,推進中西太平洋金槍魚延繩釣,探索大型拖網后備漁場,積極發展遠洋漁業。
(二)保護海洋環境
實施“健康海洋上海行動計劃”,主要包括海洋生態環境污染控制行動、生態修復行動和環境保護行動。
1、污染控制行動
(1)陸源入海污染控制。在完善城市污水處理系統的同時,加大對直排入海污染源、入海河流污染物和沿海垃圾監控力度。
(2)海上污染控制。開展巡航監視、定點監視、專項監視相結合的靜動態船舶污染監視系統建設;嚴格執行海洋傾廢許可制度,控制、調整、優化海域傾倒區布局,規范海洋傾倒區的管理,對海上傾倒活動實施跟蹤監測;加強對漁業船舶的污染排放管理,減輕對海洋環境的影響。嚴格執行涉海工程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控制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建設項目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
(3)港口污染控制。加強港口排污工程建設,實施港口生活污水和廢水納管工程;開展港口環境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港口污染應急設備庫和專業隊伍建設,完善港口船舶含油污水、壓載水、洗艙水、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接收處理設施。
2、生態修復行動
(1)實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積極開展海洋生物生態監測工作;繼續實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并向近海、外海水域延伸,爭取放流品種達到30個,放流成熟品種占70%以上,放流苗種4億尾(只);開展具有重要經濟價值水生物種的人工培育;加強現有重要漁業水域水生生物資源本底調查、監測,開展漁業資源增值放流效果后評估。
(2)加強海岸生態修復。在崇明、浦東、金山、奉賢侵蝕岸段,實施保灘護岸工程;在崇明、金山、奉賢海岸選擇示范岸段實施海岸生態修復工程;在浦東新區海岸建設生態安全防護林帶,保護及恢復海岸生態系統,改善海洋生態環境,打造生態宜居岸線。
(3)研究啟動海洋牧場建設。選擇5平方公里海區建設海洋牧場,開展海洋生物放牧,探索防治海底沙漠化進一步蔓延的方法,促使海底局部底質生態逐漸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