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創新機制、夯實基礎、超前部署、重點跨越的原則,加強科技自主創新,鼓勵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打造能源科技創新升級版,建設能源科技強國。
1.明確能源科技創新戰略方向和重點。
抓住能源綠色、低碳、智能發展的戰略方向,圍繞保障安全、優化結構和節能減排等長期目標,確立非常規油氣及深海油氣勘探開發、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新一代核電、先進可再生能源、節能節水、儲能、基礎材料等9個重點創新領域,明確頁巖氣、煤層氣、頁巖油、深海油氣、煤炭深加工、高參數節能環保燃煤發電、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燃氣輪機、現代電網、先進核電、光伏、太陽能熱發電、風電、生物燃料、地熱能利用、海洋能發電、天然氣水合物、大容量儲能、氫能與燃料電池、能源基礎材料等20個重點創新方向,相應開展頁巖氣、煤層氣、深水油氣開發等重大示范工程。
2.抓好科技重大專項。
加快實施大型油氣田及煤層氣開發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加強大型先進壓水堆及高溫氣冷堆核電站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加強技術攻關,力爭頁巖氣、深海油氣、天然氣水合物、新一代核電等核心技術取得重大突破。
3.依托重大工程帶動自主創新。
依托海洋油氣和非常規油氣勘探開發、煤炭高效清潔利用、先進核電、可再生能源開發、智能電網等重大能源工程,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加快能源裝備制造創新平臺建設,支持先進能源技術裝備“走出去”,形成有國際競爭力的能源裝備工業體系。
4.加快能源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制定國家能源科技創新及能源裝備發展戰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創新體系。鼓勵建立多元化的能源科技風險投資基金。加強能源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引進高端人才,培育一批能源科技領軍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能源體制改革。
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深化能源體制改革,為建立現代能源體系、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完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深入推進政企分開,分離自然壟斷業務和競爭性業務,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推動能源投資主體多元化。深化國有能源企業改革,完善激勵和考核機制,提高企業競爭力。鼓勵利用期貨市場套期保值,推進原油期貨市場建設。
推進能源價格改革。推進石油、天然氣、電力等領域價格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天然氣井口價格及銷售價格、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市場形成,輸配電價和油氣管輸價格由政府定價。
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重點推進電網、油氣管網建設運營體制改革,明確電網和油氣管網功能定位,逐步建立公平接入、供需導向、可靠靈活的電力和油氣輸送網絡。加快電力體制改革步伐,推動供求雙方直接交易,構建競爭性電力交易市場。
健全能源法律法規。加快推動能源法制定和電力法、煤炭法修訂工作。積極推進海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核電管理、能源儲備等行政法規制定或修訂工作。
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健全能源監管體系。加強能源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制定和實施,加快簡政放權,繼續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強化能源監管,健全監管組織體系和法規體系,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為能源產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健全和完善能源政策。
完善能源稅費政策。加快資源稅費改革,積極推進清費立稅,逐步擴大資源稅從價計征范圍。研究調整能源消費稅征稅環節和稅率,將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納入征收范圍。完善節能減排稅收政策,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加快推進環境保護稅立法工作,探索建立綠色稅收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