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流器和整機控制系統的制造企業有:深圳禾望電氣、北京科諾偉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陽光電源有限公司、北京清能華福風電技術有限公司、天津瑞能電氣、景新電氣、國電龍源電氣(保定)、江蘇大全、九洲電氣等10多家企業。目前國產變流器處于小批量生產或試應用階段,已能完全滿足一部分國內風電整機配套的需要,但國內市場上需求的大部分變流器和整機控制系統仍需從外資公司購買,其中ABB. AMSC-Windtec(美國超導)、Converteam(科孚德)等是最主要的變流器供應商。
我國塔筒、輪毅、機艙等部件的制造企業較多,完全能夠滿足國內風電產業發展的需要。
(4)大型風電機組出口情況
從2007年以來,中國一些風電機組整機制造企業就開始開拓海外市場,2008年實現零的突破,到2009年底,已經先后有保定惠德、浙江華儀、金風科技、上海電氣、華銳風電、江蘇新譽6家企業向外國出口了風電機組整機設備。金風科技等中國風電機組制造商已經在國外建立分廠。盡管目前出口量不大,但是中國大型風電機組已經走進國際市場,這是一個重要的開端,今后中國大型風電設備出口量將逐年穩步增加。

(1)國產風電機組設備質量有待提高
由于部分國產風電機組設備質量欠佳,造成風電場可利用率不高。采用國產機組的風電場,其機組可利用率明顯低于采用國際先進品牌的機組,根據龍源公司的粗略估算整體上要低7%左右。在2007, 2008年兩年間,一些風電場業主受到國產設備交貨不按時、不配套,機組調試時間長,調試出來的機組通不過運行考核,風力機和風電場項目不能按時投產的困擾。近幾年投入運行的一些國產機組也曾多次出現大的質量和技術故障,如輪轂裂紋,主軸問題,軸承問題,齒輪箱故障,電機故障等等。雖然國產風電機組設備質量逐年提高,但質量問題仍然不可忽視。只有高度重視產品質量,向用戶提供可靠的機組,企業才有輝煌的未來。
(2)風電制造企業之間面臨激烈競爭
根據2009年10月底的統計,國內風電整機制造企業已經超過82家。風電整機產能的擴大雖然緩解了近兩年中國風電機組供不應求的局面,但也預示著我國風電整機制造企業之間白熱化競爭的來臨。2010年10月底,在“張家口壩上百萬千瓦級風電機第二汽”與“新疆哈密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東南部風區”風電機組招標中,由于競爭激烈,已宣布1.5MW風電機組每千瓦報價跌破4000元,3MW風電機組每千瓦造價最低報價僅為4100元。2010年,我國首輪海上風電場最高種標價也只有0.737元/千瓦時。這樣的低價對企業是嚴峻的考驗,企業如果沒有強大的實力,很
難在今后的風電市場中競爭與生存。未來幾年,風電設備需求會趨于穩定或增速減緩,市場需求雖大,但容量有限。即使風電機組累計裝機容量到2020年達到1.5億千瓦,平均每年也只需新增1200萬千瓦。
目前,風電整機制造業的生產能力僅金風、華銳、東汽三家領軍企業的年產量就已經超1000萬千瓦,國電聯合動力、廣東明陽、上海電氣、湖南湘電、江蘇新譽、浙江運達、重慶海裝等八家的總生產能力也達到600萬千瓦,其余70多家如要在市場中競爭,、已經困難重重。到2010年底,我國風電設備的生產能力將超過3000萬千瓦,大大超過國內市場需求,今后的出路是大力開拓國際市場。
(3)風電機組整機設計方面與國外的差距
前期靠國外提供設計技術或合作設計,自主設計能力還較薄弱,在設計經驗方面和國外仍有一定差距。特別是依據我國風況條件進行自主設計、研發新型風電機組的能力不足,還沒有開發出適用的風電機組設計工具軟件系統。
國際上已經實現5-6MW風電機組的小批量應用,正在設計研制10MW級的風電機組,我國已經研制出3MW風電機組,正在研制5MW級風電機組。
(4)風電機組關健部件方面與國外的差距
兆瓦級以上風電機組配套的軸承、變流器、變槳矩系統處于小批量生產階段,整機控制系統國內處于試制階段,這些產品仍主要依賴進口國外產品。重要部件如齒輪箱、發電機的可靠性有待提高,葉片處于自主設計初級階段。
(5)風電行業公共研究測試平合方面
美國、德國、丹麥、西班牙等國家早就建立了國家級的風電機組野外測試、地面傳動和葉片的公共平臺,我國在這方面剛剛起步,制約了我國風電技術的持續發展。
(6)海上風電設備方面與國外的差距
國內剛剛起步,國外已經開始批量應用,在海上風資源以及水文、地質資源研究,海上風電機組技術開發,潮間帶(近海)風電場施工、運行維護技術,海上風電送出技術等方面,迫切需要研發支持。
(7)風電場設計建設方面與國外的差距
我國主要利用國外的商業軟件進行設計,這些國外的商業軟件對我國復雜地形的風電場設計誤差較大。另外我國正在建設千萬千瓦風電基地,如此規模的風電場設計在國際上也沒有先例,海上風電場設計國內剛剛起步,需要技術支撐。
(8)風資源分析方面與國外的差距
缺乏針對我國氣候和地理特點的風況研究、風資源數據庫與全局性風況圖譜建設、自主的風資源分析及風電場設計軟件系統,風電場設計技術嚴重依賴國外軟件產品。
我國尚未形成先進的風電場測控系統和短期功率預測系統,電網接納風電的技術水平落后于國外。
總體而言,我國風電產業正處于從基礎理論、應用研究到關鍵技術研發、設備研制、公共研究測試能力等完整產業發展體系形成的關鍵時期,亟需國家給予扶助和支持。
7、一年來國家有關部委頒發的有關促進風能產業發展的政策文件
(1)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完善風力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八日,為規范風電價格管理,促進風力發電產業健康持續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 1906號),對風力發電由招標定價改為實行標桿上網電價政策。
《通知》規定,按風能資源狀況和工程建設條件,將全國分為四類風能資源區,相應制定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四類資源區風電標桿電價水平分別為每千瓦時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今后新建陸上風電項目,統一執行所在風能資源區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海上風電上網電價今后根據建設進程另行制定。同時規定,繼續實行風電費用分攤制度,風電上網電價高出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通過全國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分攤解決。
《通知》要求,各風力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必須真實、完整地記載和保存風電項目上網交易電量、價格和補貼金額等資料;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風電上網電價執行和電價附加補貼結算的監管,確保風電上網電價政策執行到位。
對風電實行標桿上網電價,一是有利于改變現行風電招標項目實行招標定價、非招標項目實行政府定價兩種價格機制并存的局面,進一步規范風電價格管理。二是有利于引導投資。通過事先公布標桿電價水平,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明確的投資預期,鼓勵開發優質資源,限制開發劣質資源,保證風電開發的有序進行。三是有利于降低成本、控制造價。項目造價越低、管理越好,收益就越高,激勵風電企業不斷降低投資成本和運營成本。此外,實行標桿電價也有利于減少政府行政審批。
(2)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意國家設立可再生能深發展基金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8月24日首次審議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同意國家設立政府基金性質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墓金,來源包括國家財政年度安排專項資金和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汪光燾表示,建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是政府重要的經濟調控手段,也是國際上很多國家推進可再生能源持續快速發展所采用的有效辦法。
目前中國已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制度,從長遠看,附加資金規模會不斷擴大。全國人大代表和各級地方人大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建議改為基金方式征收和調配,具體意見是把現行可再生能源法規定征收的電價附加和國家財政專項資金合并為政府基金性質的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近幾年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劃及其實施中的一些問題逐步暴露出來,.如規劃目標缺乏科學預見性,國家和地方規劃間缺乏相互銜接,使可再生能源的發電規劃同電網規劃不同步、不協調的問題日益突出。因此,需要在法律規定上加強規劃的統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