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包括此前我在《中國能源報》發表的梯諾爾寡頭市場理論在內都認為,電力作為特殊商品,其寡頭特征明顯。不管是五大發電集團,還是各地能源投資公司,都存在操縱市場的可能,這將傷害消費者的利益,也意味著我們千辛萬苦追求的“通過市場提高效率”將大打折扣。這也是我們在推動發電企業率先介入售電時的一個顧慮。所以,現在有關方面正在制定預防操縱市場的細則。
另外,發電公司介入售電業務還面臨一個挑戰,即他們沒有終端售電環節的營銷、計量、結算等人才隊伍和管理平臺。這些都不是發電公司的強項,所以還得需要付費委托供電公司來做。
中國能源報:那么發電企業可否招賢納士,開展這類業務?
曾鳴:我個人不建議這么做,還是委托電網企業來做比較好。這也是我長期堅持的觀點,即兜底性的售電公司不要參與競爭性業務;不允許競爭性售電公司架設電網,用戶工程除外。
前者是為了保證公平競爭,因為它有數據方面的資源,可以為用戶提供優化負荷曲線、節能減排等服務,從而網羅住客戶,而其他企業根本沒有能力與其競爭。所以,此后它們應該將數據對外開放。
后者是為了防止售電公司從目前的大壟斷變為小壟斷。如果競爭性售電公司架設了電網,根據電力特性,其用戶是沒有選擇權的,這勢必會形成小壟斷。從經濟學原理講,小壟斷比大壟斷還要糟糕,即對于效率的損害更大,因為小壟斷連規模效益都沒有了。
介入售電不能僅僅簡單賣電
中國能源報:發電公司該如何具體運作?
曾鳴:五大發電集團在各省都有分公司,過去主要負責發電,今后可以負責售電。
過去發電公司是圈河流、圈煤礦,現在則要圈用戶。如何圈用戶呢?這就需要他們提供能源高效利用的解決方案,而不僅僅是簡單地賣電。
在發電企業介入售電的實施細則中,肯定會對這方面的內容進行規定,即發電企業要提供節能減排、提升效率、優化負荷曲線等服務。政府主要通過兩個指標對其進行考核,即供電可靠性和用戶用電效率。例如,如果今年的單位產品用電量同比上升,那就說明你的方案有問題;反之,若單位產品用電量同比下降,則說明用電效率提升,此時,用戶會得到好處,從而也有利于發電企業籠絡住用戶,這是一種良性循環。現在有的個體加油站,靠送洗衣粉、飲料等禮品來粘住用戶。但是發電公司不能采用這種方法,只能靠提供能源高效利用解決方案。
中國能源報:也就是說售電不能搞薄利多銷?因為考核指標不是用電量,而是能效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