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輸電線選型尚不明確
接下來,就是具體規劃內蒙古外送輸電線的起點、終點、電壓等級以及交流還是直流等技術細節。
其實,早在《意見》出臺之前,國家電網和蒙西電網就分別制定了各自的外送輸電線藍圖,但雙方的想法存在出入。
起初,內蒙古電力公司的想法是,規劃高壓或超高壓外送輸電線,預計2009年即可投入使用,但項目夭折了,原因是國家電網公司堅持要建設特高壓,尤其是交流特高壓。交流特高壓的研究論證工作至今還未結束,除了我國首條晉東南-荊門試驗線路,國家發改委很難再批準新的項目。
國家電網對于內蒙古外送通道具體方案的態度異常堅決,其在《白皮書》中稱:蒙西風電以包頭、烏蘭察布和錫盟三個地區分別匯集,通過4個特高壓交流通道和蒙西-江蘇、錫盟-江蘇2回特高壓直流,送至“三華”(華北、華中、華東)負荷中心消納;蒙東地區建設呼倫貝爾-山東、呼倫貝爾-豫北、赤峰-江蘇3回正負800千伏特高壓直流,將蒙東風電送至“三華”負荷中心消納。
上述外送通道建設方案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直流特高壓幾乎沒有爭議,而對于交流特高壓,審批單位國家發改委的態度非常謹慎,因為首條試驗項目晉東南-荊門線路由于輸電能力未達到之前設計輸電能力,現仍處于繼續改造期間。這一點,在《意見》中得到了印證,《意見》中在其他外送輸電線建設的前面用了“加快”的動詞,而在錫盟-南京交流特高壓外送輸電線前用的是“研究論證”的動詞。
由此可以預估,內蒙古風電外送通道的具體方案實施進度不會很快,各方還須博弈數回合,才能最終確定。
稅收分配問題懸而未決
就風電而言,內蒙古方面除外送通道建設和落實市場消納外,另一個核心的愿景是重新分配風電市場蛋糕,把稅收多留在當地,這個愿望同時存在于煤炭等其他能源。
內蒙古風電發展趕上了兩個稅收政策的重大變化:其一,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及相應的減免政策。風電場開發商的上網風電實行“三免三減半”,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在6年間,從企業所得稅上只有很少的收入;其二,增值稅轉型,從之前的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風電場業主可以通過稅收抵扣風電設備的進項稅額,加之,風電收入應繳納的增值稅實行退稅50%的政策,實際上在開始的幾年內企業幾乎不承擔此項稅收。
在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摩根大通亞洲投資銀行副主席、中國投資銀行CEO方方說:“風電場建成后六年都是免稅,地方政府忙了半天得不到什么收益,挫傷了其發展風電的積極性。應當試行風電資源稅,以調動地方政府支持發展風電產業。”
此次國務院扶持政策在“財稅政策”一節中提及了這一問題:“完善風電產業稅收政策,促進風電發展。鼓勵中央企業在內蒙古的分支機構變更為獨立法人,實行稅收屬地化管理。”稅收的屬地化管理即是風電蛋糕重新在中央和地方、央企和地方之間重新劃分。
另外,《意見》在“深化農牧林業改革”一節中從另一個角度有所論述:鼓勵農牧區集體和個人以土地、草場使用權入股等方式參與當地資源開發建設,增加農牧民財產性收入。
從文件的表述看,國務院的用詞是“鼓勵”,這給實際運作過程中帶來了一些不確定性。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意見》中提出:“根據國家產業布局和專項規劃,實施差別化產業政策。制定促進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等行業發展的上網電價。”
差別化的產業政策包括土地及項目審批、金融信貸、上網電價等方面。前兩項問題不大,記者從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口中得知,國家能源局將會酌情考慮對內蒙古風電項目的審批,但差別化的上網電價制定工作還未提到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