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完善海上風電建設管理程序,促進海上風電健康有序發展,國家能源局與國家海洋局聯合制定并出臺了《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細則》共有21條規定,適用于海上風電項目前期、項目核準、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等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工作,對海上風電規劃的編制與審查、海上風電項目預可研和可研階段的工作內容和程序、建設運行管理中的要求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濱州市近海風電場共規劃4個場區,其中1個潮間帶、3個近海風電場,廠址范圍總面積391平方千米,規劃總裝機容量120萬千瓦,是《山東省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規劃》確定重點開發的六大百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之一。
下一步,濱州市將深化工程建設與海事、漁業、港口、環保和產業發展等相關專題論證,開發與保護并重,為長遠發展預留寶貴的戰略性資源,促進濱州海上風電事業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