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安全責任主體
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勢在必行
記者:具體來看,通知要求,各風電開發企業對工程建設質量和風電場安全負總責,是基于何種考慮?
秦海巖: 對于風電開發企業來說,雖然有些工作是外包的,但對風電場開發的全過程進行總體組織和控制,因此風電開發企業應對風電場的安全負總責,并按照通知要求,建立起一整套安全管理體系。
通過調研,我們發現,現在風電開發企業對風電場現場工作人員的培訓是不足的,比如有些建筑行業工人、火電運維人員,在沒有經過任何風電專業知識培訓的情況下,直接過渡到風電領域,這些人員雖然有相關的工作經驗,但都不能直接進行風電工程操作。因此,通知要求開發企業,在采購風電機組時要采購符合技術安全標準的機組;吊裝工作要請有資質、有風電場工作經驗的吊裝公司進行,并對吊裝工人進行風電知識的培訓;開發企業自己的運營維護人員也要進行風電知識和操作的培訓。
記者:通知對風電設備制造企業也提出了要求,原因何在 ?
秦海巖:通知要求風電設備制造企業制定詳細的風電機組吊裝運行及維護手冊,鼓勵風電設備制造企業建立完善的產品使用培訓體系,并對使用方進行培訓。
目前,一些風電施工人員并不了解風電的特殊性,例如不知道葉片不順槳鎖定可能發生“飛車”,也不了解“飛車”可能導致機毀人亡的后果。之所以要求風電設備制造企業對使用方進行培訓,是因為各家的風電機組的安全保護裝置和應急系統都不盡相同,吊裝時的風速要求也不一樣,運維過程中要重點注意的問題也各不相同。風電機組的設計、制造者應該是最了解其產品特性的人。所以,通知要求制造企業建立健全培訓體系。
更要注意的是,培訓不是走形式,而是要讓現場操作人員深入地理解,建立嚴格按規程操作的制度和習慣。
記者:通知不僅對開發企業和設備制造企業提出了安全要求,同時也對業內相關機構提出了明確的工作任務。
秦海巖:要實現風電產業規范化發展的目標,除了完善的制度安排,還要行業內企業素質的提升。不論是風電設備制造企業,還是開發企業、建設及運行維護企業,甚至產業鏈中的服務企業,都要不斷提高水平。
通知抓住了問題的實質,提出了具體措施,明確了具體的責任主體,并要求建立相關的機制和管理體系保障風電場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這需要各有關機構在政府的主導下,協同配合,共同開展工作。
風能專委會按照國家能源局通知的要求,每年對風電運行質量進行全面調研,并公布調研結果。其目的有三:第一,總結共性問題。例如,到底哪些部件容易發生故障?天氣和氣候變化會帶來哪些問題?這些總結有利于優化風電運行策略,提高運行質量。第二,針對共性問題起草或完善相關標準和規范,做到有章可循以及管理的精細化、標準化。第三,為開發企業日后選購風電機組提供依據。目前國外也有行業協會做類似的工作,這將對行業發展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同時,有關部門正在委托相關企業牽頭著手編制風電場安全、運行和檢修維護三大規程,目前已經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完善后會盡快發布。另外,通知要求加強風電行業的資質管理,風能專委會也將參與風電場建設運維企業和人員的資質管理體系建設,今后,相關的企業和工作人員必須持有資質證書才能從事風電場的工作。
公開信息 及時預警
記者:通知要求加強事故信息報送和管理工作,要求風電項目業主對于風電場死傷、風電機組事故和故障信息及時報送,專人負責,并委托風能專委會組織進行事故分析。這樣做的目的是什么?
秦海巖:現在存在風電場發生事故瞞報或不報的情況,行業主管部門對這些情況掌握不清,就無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應對。所以,從管理角度來看,信息報送有助于及時了解事故原因和情況,進行有效管理,防患于未然。
通知還提出,對影響范圍較大的事故要求風能專委會進行分析,對于共性問題或典型事故,由風能專委會及時發布相應的反事故措施和行業預警信息。“前車之轍,后車之鑒”,一個企業的重大事故,對其他企業有很強的警示作用。如果沒有公開的信息,雖然某個企業已經付出了非常大的代價,但并不為其他企業所了解和重視,就無法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長遠看對行業發展非常不利。風能專委會將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工作。目前,專委會已經發布了一個“預防變槳系統備用電源引發風電機組事故”反事故措施預警報告,今后還會加強分析預警,總結和發布共性的事故預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