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我國風電發展迅猛,目前風電裝機超過4000萬千瓦,居全球第一,風電裝備產業也取得長足進步,技術水平逐步趕超世界先進。在風電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風電發展過程中依然存在諸如布局不合理、電量消納困難、經濟效益下滑、風電補貼額快速上升等問題。
近年以來,有關主管部門積極研究制定包括風電發展在內的新能源發展規劃,印發了規范分散式風電發展指導意見等。筆者以為,為推動風電發展方式轉變,促進風電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還必須認真研究、定量分析風電發展相關重大問題,以便得出科學可信的結論,支撐政府決策和產業發展。
一、關于風電發展目的與發展思路
我國風電步入發展快車道已經五、六年時間,現在來談發展思路問題似乎有些過時。可事實上,要想轉變風電發展方式、實現風電優化發展,一定要從理清思路入手。
首先是風電發展的目的。我國發展風電的目的,歸納一下主要應該有這幾點:一是保障能源供應;二是做好技術及產業儲備,應對未來可能的化石能源短缺;三是減少排放,保障15%承諾(指我國政府做出的202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達到15% 的承諾)的實現。前些天,讀到王駿先生《新能源發展探討》文章,文中提到了風電密度低、成本高、不穩定等幾個特性,筆者深以為然。從風電自身特性和發展風電目的看,目的一、二在現階段都是次要的,從保障能源供應看,假定2020年能夠建成2億千瓦風電,每年供應一次能源占比不過2%~3%,即便風電完全不發電其他形式的能源也可以補充;從技術和產業儲備看,每年有一兩百萬千瓦的新建規模就能夠維持重點企業發展,因此現階段發展風電的主要應聚焦在減少排放、保障15%承諾的實現上。
目前,我國核電與水電成本低于風電,風電發展需要通過電價附加補貼來支撐,所以要認清發展風電是需要付出額外成本的客觀現實,把核電、水電作為保障15%承諾而優先發展的電源形式。發展風電以完成15%承諾為目標,為核電、水電做好補充。如果為發展風電而發展風電,任由企業盲目圈占資源,過度追求開放規模,就會虛增電價附加,加重用戶負擔,提高整個經濟社會發展成本,得不償失。
根據中電聯完成的電力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研究報告,2015年、2020年風電裝機達到1億千瓦、1.8億千瓦即可支撐15%承諾實現,建議政府主管部門按此目標制定風電發展規劃,優化風電布局,同時適當調整補貼政策,促進規劃落實,防止無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