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抽水蓄能電站的調峰作用,政府主管部門一直以來高度重視。國家發改委發改能源[2004]71號文(以下簡稱“71號文”)一直被業內看作近年來抽水蓄能電站發展的指導性文件,這份指導性文件中規定,抽水蓄能電站原則上由電網經營企業建設和管理,其建設和運行成本納入電網運行費用統一核定,而發電企業建設的抽水蓄能電站,則作為獨立電站電廠參與電力市場競爭。在“71號文”之后,2007年國家發改委又頒布了第1517號文,對抽水蓄能電站電價問題做了進一步規定。在2004年的“71號文”和2007年的1517號文后,2011年下半年,國家能源局再次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的通知》。特別強調了適度加快抽水蓄能建設的五個原則:為系統服務、廠網分開、技術可行經濟合理、設備自主化、科學調度。
確實有利 為何不建?
抽水蓄能電站是世界公認多年的工程技術,為什么國外的占比值都遠高于國網規劃值?為什么南方電網卻要不斷提高抽水蓄能電站的占比值?國家能源局和中電聯高瞻遠矚,提出的規劃抽水蓄能占比值都比國網規劃值要高,國網對此十分了解,為什么要執意堅持抽水蓄能電站的低占比值呢?
國家能源局電網“十二五”專家組成員王仲鴻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少建150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是國網推行三華同步網形象工程總規劃的重要組成,相當于三路交流特高壓的遠距輸電容量,即為國網‘十二五’規劃的三橫三縱的六路骨干遠距輸電工程的一半,這是國網必需死守堅持的主要原因。”
他進一步給記者計算了少建的損失:“少建1500萬千瓦的抽水蓄能電站,多浪費600億元新建火力發電廠的國家投資。建在負荷中心附近的抽水蓄能電站可以在腰荷小時蓄水、峰荷發電,可由此減少新建火力發電廠的投入,數量約與抽水蓄能電站的發電出力相等。以火電廠每千瓦的投資為4000元計,國家可以節約600億元新建發電廠的投資;少建150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浪費年運行費148億元以上。抽水蓄能的效率約為75%,即經過抽水發電轉能過程要消耗25%的電能。因此,抽水蓄能因為轉換能量的年經濟損失為:1500萬千瓦×(8760/2)×25%×0.45元/千瓦小時=74億元。一般估算,如果實施二部電價制,用電戶在夜間用谷荷來置換峰荷,即使電價減低到25%也是經濟的,由此抽水蓄能電站的效益為:1500×(8760/2)×0.45(1-0.25)=222億元。浪費年運行費:222-74=148億元。”
風蓄配合條件已具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