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帶來的惡性循環是,風電企業集體利潤下滑加上緊縮性的貨幣政策加大了風電企業間應收賬款的回收難度,導致企業資金流動性下降,最終導致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間貨款拖欠嚴重。以金風科技為例,2011 年應收賬款周轉天數達到245 天,相當于企業3 個季度的運營資金將會由于風電開發商的付款延遲而被擠占,公司應收賬款高達106 億, 較上年增加41.22%。[2]
在宏觀經濟環境暫時難以改觀的情況下,政府應該堅持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戰略扶持力度,并引導民間資本順利進入風電領域,創造新型金融產品,將企業應得的補貼資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風電企業間要嚴格自律,避免低價競爭,增強自身造血功能,著力進行供應鏈協同配合機制建設。而當務之急,是消除棄風,減少風電發電企業的經濟損失,從而盤活整個供應鏈。
3 無效競爭破壞市場環境
隨著國內風電裝機規模的日益擴大,風電設備制造行業競爭加劇,企業間非理性的低價競爭已成常態。2011 年,內資機組制造商平均報價最低達到3731 元/kW(包括附加稅和運輸管理費用)。風電設備市場長期的低價競爭,極易導致制造商以犧牲質量為代價去降低成本,產品質量問題令人堪憂。更重要的是,由于低價策略導致設備制造企業利潤大幅下降,直接影響企業的研發投入,制約技術進步,影響行業發展后勁。
理論上講,一個市場化的產業,通過競爭可以加速淘汰缺乏競爭力的企業,使技術先進,質量過硬,服務優質的企業脫穎而出,從而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最終促進產業的良性發展。但現在的問題是,我們所謂的“競爭”好像不能起到優勝劣汰的作用,實質上是處于一種無效競爭狀態,本質上是“競爭不足”造成的,原因如下:一是市場機制不夠健全,設備招標采購中,暗箱操作,關聯交易,阻礙了公平競爭。二是質量信息透明度不夠,信息不對稱,市場缺乏甄別依據,導致劣幣驅除良幣。三是近年來央企無限度地擴張,風電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更是被追逐的熱點,其背后強大的金融、土地、政策等資源優勢,使競爭的勝負砝碼不再取決于效率和創新,導致公平競爭失效。四是地方政府以“資源換產業”的地方保護主義,致使企業產能無奈地“被擴張”,更使一些效率不高的企業可以“偏安一隅”,在非開放性競爭環境中得以長期生存。[3]
解決之道,不是靠行政手段制約競爭,而是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體制,杜絕不正當的行政干預,創造自由、平等、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使競爭更加充分和有效。良好的市場環境需要輔以完善的監督機制,目前能源局正在著手建立的產業監測體系和質量信息公開發布制度,希望有助于此問題的解決。
4 風電運行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風電設備主要以傳統機械制造、電氣、電子、控制等工業技術為基礎,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和完善,已經成為一項較為成熟的應用技術,期間制定了較為完備的失效安全控制模式和安全保護策略,只要嚴守安全的底線,基本的安全運行還是能夠保障的。但2009 年以來,全國風電重大安全事故卻不斷發生。國家能源局連續兩年組織對風電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摸底調研,基本可以確定風電場安全運行管理體系不健全是重大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首先,我國仍沒有建立科學的風電場運行維護管理體系,盡管風電企業借鑒其他行業制定了建設、運行、檢修以及安全規程,但是現有的規程不能完全適用于風電,操作性差。其次,規程的執行得不到有效的監督,違規操作經常發生。當前,從業企業和人員資質管理混亂,許多風電場施工、運行及維護人員在沒有經過嚴格的操作培訓,未取得相關資質的情況下就直接上崗,從而對風電安全運行埋下隱患。從一些事故的分析來看,風電施工人員基本知識的缺乏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為從根本上杜絕風電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必須切實提高運行管理水平。首先,應抓緊建立覆蓋風電場建設、調試到運行維護全過程的風電場安全運行管理體系和培訓體系,并建立體系的評價和認證制度,督促風電場不斷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其次,加強風電產業監測體系建設,嚴格執行重大事故信息報送機制,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教訓。最后,加強對從業人員和企業的資質管理,從事風電場勘測設計、施工建設、監理、運行維護的單位和人員均應按照相關規定接受相應的培訓,取得相應的資質,通過考核后方能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