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電監會知情人士說,近年來,電監會都在強調“深化電力體制改革”,但效果幾乎為零。
電監會作用有限
電監會是根據2002年電改“五號文件”(即《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成立的。與副部級單位的國家能源局不同的是,電監會是正部級事業單位, 其下有6個區域性電監局、12個電監辦,至今擁有2000多名員工。
為什么要成立電監會?電改小組原成員、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張國寶曾回憶說,實行廠網分開之后,發電側形成了競爭關系,但作為輸電和配電的電網公司,在某些方面還保持著壟斷的屬性,為做到公平交易,需要一個電力監管機構,中國于是學習了英國模式成立電監會。當時的國家領導人認為,電監會意義重大,應該給一個正部級的級別。
電監會的職責是,為制定電力市場運行規則,監管市場運行,維護公平競爭;根據市場情況,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電價建議;監督檢查電力企業生產質量標準,頒發和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處理電力市場糾紛;負責監督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實施。
但在實際的操作當中,電監會一位知情人士告訴本報記者,政府在電價定價等方面一直“搞行政審批”,導致負責電力市場監管的電監會,在現實工作中,并沒有找到真正的電力市場可以監管。
值得一提的是,這位知情人士指出,盡管社會對政府定價的意見很大,但這次整個機構的調整和改革中,對價格改革一字沒提。
與電監會這位知情人士的說法一樣,電力部生產司原教授級高工、現任國際大電網CIGRE和美IEEE會員的蒙定中在電話中向本報記者表示,在現有的電力體制下,電監會的存在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在電力監管上,由于電網公司的強勢,有很多問題電監會都不能解決。” 蒙定中說, “電監會好幾回請我們去反映問題,但最后都解決不了。”
實踐證明,電改10年,中國電力市場并沒有像預期的一樣成功建立,至今依舊沒有形成合理的電力價格機制。
中電聯一位內部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電監會被撤銷并入國家能源局, 這表明中國電改的步子不會走得太快。 “我們也不能批判電監會。”他說,“電監會之所以發揮的作用有限,是因為中國的電力市場發育不完善,這與電監會自身的存在以及工作本身基本沒有關系。”他認為, 電改若要繼續往一下步邁出,這需要中央層面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