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風力發電科技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出臺有何意義?
答:《規劃》的出臺,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國家“十二五”先進能源技術領域戰略》等國家相關可再生能源戰略部署,促進風能技術的發展和應用,為2020年我國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降低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戰略目標的實現做出重要貢獻,為我國未來風電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保障。
問:“十一五”期間,我國風電發展取得了哪些主要成就?
答:“十一五”期間,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經過科研機構、風電企業等各方的共同努力,我國風電產業發展引人矚目,已成為新能源的領跑者。2010年,我國風電新增裝機容量1890萬千瓦,居世界第一位;截至2010年底,我國(除臺灣省未統計外)風電總裝機容量4470萬千瓦,居世界第一位;共已建成風電場800多個,建有亞洲首個100MW海上風電項目;具備大型風電場建設能力的開發商已經超過20家;具備兆瓦級風電機組批量生產能力的企業超過20家,四家企業2010年新增裝機容量進入全球前十名。同時,風電產業的發展也推動了風電專業人才培養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十一五”末,我國已擁有一批風電專家和各產業鏈的熟練技術隊伍,初步建立了風能與動力工程專業,建立了一批風能領域相關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并參考國際慣例建立了風電標準、檢測和認證體系。
問:目前我國風電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有哪些方面還需努力加強?
答:雖然通過國家多年的持續支持,我國在風電領域取得了長足進步,但是,因為我國風電起步較晚,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基于我國風電產業現狀及國內外趨勢,我國在風電產業在面臨許多挑戰:先進風電裝備自主設計和創新能力有待加強;風電場設計、并網及運行等關鍵技術需要提升;風電標準、檢測和認證等公共服務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風電學科建設、人才培養亟待加強等。
問:從我國能源發展需求、碳減排目標實現以及產業發展需求來看,風電科技研發的戰略需求體現在哪幾方面?
答:風電科技研發的戰略需求體現在:(1)特大型風電場建設的需要;(2)大規模海上風電開發的需要;(3)推動我國風電自主創新體系與能力建設的需要。
問:《規劃》的制訂原則是什么?
答:重點解決與自主創新能力相關的關鍵科技問題,攻克一批陸上及海上風電機組設計制造和風電并網及非并網接入的關鍵技術。加強基礎性、共性技術研究,建立鏈條緊密、結構合理的科技研發和公共服務體系體系。重視企業在技術創新領域的主體地位,以風電場規模化開發帶動風電產業化發展,促進產、學、研科研鏈條的形成和健康發展,以科技推動產業進步。
問:《規劃》是如何編制出臺的?
答:根據科技部的統一部署,2010年7月高新司組織能源領域有關專家成立了規劃起草組。在完成《規劃(初稿)》后,為了更好地體現當前風電行業的發展需求,科學規劃風電行業未來發展方向,《規劃(初稿)》面向主要風電設備企業、風電開發商和研究院所等相關單位部門進行了三輪征求意見和修改完善,并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征求意見稿)》等國家相關規劃,完成了《規劃(論證稿)》。經計劃司組織的綜合咨詢論證并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現《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