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可再生能源理事長 石定寰
“下海”要做長遠打算
不管從當前的形勢還是中國風能資源的實情來看,中國風電發展的重點在今后相當長的時間里都應該以陸上風電為主。尤其是近幾年,努力發展陸上風電、積極發揮陸上風電發展的經驗更為重要。
歐洲海上風電增長較快,未來將以發展海上風電為主,這主要得益于歐洲優越的海上風能資源,也緣于陸上風電場種種因素的局限。相比之下,中國陸上風電尚可開發的資源還很多,包括大型和小型,集中式和分散式,可以根據資源情況進一步充分開發。而且,陸上風電雖然還存在并網和分布式系統接入等多方面問題,但開發技術難度更低、風險更小、積累的經驗也更豐富。
當然,作為一個擁有廣袤海域的海洋大國和強國,從體現海上權益、充分利用海洋資源的長遠角度出發,中國海上風電必須像其他海洋資源一樣,得到開發。但是,這種開發必須積極穩妥、一步一個腳印、扎扎實實地推進,而非急于求成、一哄而上。中國現在很多行業領域都有這方面的慘痛教訓,某些行業本身發展的不均衡使產能過剩非常嚴重,最后造成不可持續發展的后果。
如今還處于起步和探索階段的中國海上風電,可以做好長遠戰略,但是需要在先發展好陸上風電的經驗基礎上,逐步推行。中國現在很多省市都在規劃搞海上風電,譬如江蘇幾乎每個縣都有相關計劃,這顯然不符合發展規律,只會適得其反。
規劃不可一紙空談
海上風電發展規劃不是空談,其在實踐中的具體可操作性相當重要。國外風電發展較好的國家制定的風電發展規劃,既有發展的目標,又有實現目標的路線圖以及實現目標的階段性任務,更有具體的整治措施和保障措施。而且,這些措施往往都系統配套。我們的規劃有時就缺乏系統性和可操作性,過去幾年,中國風電規劃很大程度上只考慮了電力本身的建設,卻很少考慮輸電的問題。雖然我們也給國家電網提出很多問題,但是“陸上三峽”到底需要建立多少風電場?規劃中并未清楚地表述,也沒有提出一些必要的輸電措施,后期在解決問題時就顯被動。
因此,規劃必須是基本配套的,可以是大型的,也可以是小型分布式系統的,各種形式都需要考慮到。目前,雖然有“十二五”風電發展規劃,但是其某些內容仍需要盡快完善和落實。沒有一個具體的規劃,就很難給企業和研究工作者一個正確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