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的先發國家
風電主要的成功故事,發生在發達國家的有德國、西班牙、丹麥和美國,在發展中國家則有印度的經驗。
德國在風電發展的世界領先地位是毋庸置疑的。20世紀80年代,政府資助了一系列研究計劃。1991年,國會又通過了強制購電法,這使市場出現了重大突破。此立法的依據是,清潔能源需要有足夠的激勵機制建立起市場,并且還能與那些一直受到補貼的燃料(如煤和核能)競爭。風電之所以得到政治上的支持,歸功于環保者的努力,其中包括綠黨的成員。另一個重要的決策是,宣布可能在30年,即其有效運行的壽命周期內關閉目前占全國30%供電量的19個核電廠。同時,德國政府采納了綠色和平組織的建議,設定了到2025年風電至少供應25%發電量的目標。
丹麥風電制造業是一個商業化成功的事例。丹麥風電產業自20世紀80年代起步,如今已發展為一個營業額達30億歐元的產業,其風電機組主導著全球的市場。丹麥的風電之所以如此成功,原因之一是每屆政府對國家能源計劃的立場都非常堅定,務求減少對進口燃料的依賴,盡量做到可持續發展。1981年,丹麥制定了第一個能源計劃,提出到2000年風電裝機約90萬千瓦,滿足10%的電力需求,結果提前3年實現目標。最近又提出到2030年風電將滿足約一半的電力需求,減少一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要達到這個新目標,風電裝機容量將超過550萬千瓦,其中相當一部分來自近海風電場。
美國像是一個蘇醒中的巨人。經歷了20世紀90年代的沉寂之后,美國很快又成為世界最大的風電市場之一。為了使能源結構多元化,美國有些州通過法律,要求電力公司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如1999年德克薩斯州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強制性配額,該州風電裝機容量已超過100萬千瓦。美國風電產業的主要障礙是缺乏穩定的國家政策。1992年頒布的聯邦生產稅信用額(PTC)政策規定為每度風電提供1.5美分的稅收信用額,但國會常常拖延PTC的生效時間,以致政策失效。
印度是發展中國家的先鋒。印度發展風電的最初動力來自非常規能源部(MNES),這個部門的目標是鼓勵能源的多元化,以避免國家因高速的經濟增長而使煤、石油和天然氣的需求過分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