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完成碳承諾為目標的風電發展規模
在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前夕,中國向世界做出負責任的承諾:爭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溫室氣體排放量比2005年減少40~45%。
在“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中,單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前三年分別只完成五年總任務的54%和20%,與60%的進度要求還有顯示差距。2013年與2010年相比,全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分別下降9.03%、10.68%,“十二五”前三年(2011年-2013年)累計節能約3.5億噸標準煤,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8.4億噸。要實施“十二五”目標,后兩年單位GDP能耗須年均降低3.9%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須年均下降4.2%以上,遠高于前三年平均降幅。按2014年到2015年GDP年均增長7.5%測算,要實現“十二五”節能目標,后兩年需節能3.2億噸標準煤。
到2020年中國的GDP將達78萬億元,人口將達到14億,在GDP和能源消費都在增長的情況下,為進一步降低二氧化碳排入,必須真正將優化能源結構從口號上落實到實際行動中。盡管國家也在加快國內天然氣開采及擴大國外開然氣合作,還在積極推動核電規模化發展,但發展以風電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將是我國優化能源結構的必由之路。按照應對大氣污染行動計劃的安排,國家能源部門已提出到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