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企業不再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價差作為收入來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確保電網企業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收益水平,規范電網企業投資和資產管理行為。

3月23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改善電力運行調節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的指導意見》,明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電改方案”)的相關要求。業內人士指出,這份文件從側面印證了新電改方案已下發。
新電改方案中,“網售分開”是重要內容,但各界比較關注的電網分拆內容并未涉及。對于新電改的最大受益者,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周大地直言,“我倒覺得在某種程度上是把電網解脫了。”
新電改讓電網獲得“解脫”
上一輪電力改革,是在2002年。
13年前,電力改革打破了原國家電力公司集發、輸、配、售為一體,垂直運營、高度集中的格局。中國電力體制實現廠網分離,成立了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兩家電網公司和國電集團、大唐集團等五大發電公司以及葛洲壩集團和水利水電建設總公司等四家輔業集團。
“上一輪電改緩解了經濟快速發展中存在的電力短缺問題。”周大地在評價此輪電力改革時這樣講道,此次電改更強調系統優化,在調度優化的前提下,又要發揮市場積極作用,“市場的作用遠遠更重要”。
新電改方案指出,在進一步完善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開的基礎上,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架構,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有序向社會資本開放配售電業務,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
“電改能作為深改第二號發布文件,已經看得出頂層的良苦用心,真正來看,電改的最大驅動力就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最大的方向就是市場化。”航禹太陽能執行董事丁文磊表示:“從這個角度看,這次電改做得很好,既體現了有管有放,也使改革能穩妥推進。”
“中間就是電網環節,將輸配電價監管起來,而兩端則多買多賣。”國家電網研究院副總工程師白建華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這樣講道。按照新電改要求,電網企業運營模式將有所改變和規范。電網企業不再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價差作為收入來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確保電網企業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收益水平,規范電網企業投資和資產管理行為。
也就是說,“電網不用管電價了,處于旱澇保收狀態。”周大地稱,“我倒覺得在某種程度上是把電網解脫了。”
國家電網相關人士在電話中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還在研究新電改,更主要的是在等細則出臺。”
平安證券電力設備新能源及環保分析師認為,電改有望釋放巨大政策紅利,利益相關方盈利模式變化將帶來眾多投資機會。電網的盈利將更多地通過輸配電線路的通道費來盈利,這將有望加快國家電網建設跨區輸送通道的步伐。
“電網之所以沒有拆分,國家還是比較慎重的。”白建華表示,“因為沒有人能夠說出拆分之后有什么好處。目前來看,如果拆分效率反而低了,電網本身不可能多家建設,從一個壟斷到多個壟斷,如果協調,成本可能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