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在消納不力的背景下,目前甘肅河西地區已暫停新項目審批。但據接近甘肅省政府的人士向記者透露,在隴電入湘特高壓工程的刺激下,甘肅方面“正在醞釀”同步啟動“千瓦千萬風電基地二期項目”,新建500萬千瓦風電和150萬千瓦光電。
“現在項目管理權限都在地方,在穩增長壓力之下,地方缺乏有效制衡機制,這類事情會一再發生。”一位資深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
甘肅的“擴張舉動”也確非個例。國家能源局此前發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上半年,風電限電現象出現明顯反彈,限電量達到175億千瓦時(相當于同期北京市居民生活用電量的2倍),同比增加101億千瓦時,限電比例15.2%,同比上升6.8個百分點。面對這種局面,部分省份的地方政府仍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單純為了拉動當地投資,在不具備電網送出等開發條件的前提下,催促開發企業開工建設項目;再加上,有的企業也急于擴大規模、搶占市場份額,不計后果加快項目上馬,造成無序建設,導致限電形勢進一步加劇。
對于甘肅的這種現狀,多位行業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新電改方案9號文的執行層面的文件還沒有下來,電力體制、機制改革未推進,就不可能保證可再生能源優先上網。
對此,行業人士提出,從大的政策層面而言,“第一,可再生能源法中規定電網要保障收購可再生能源,這實際上是一個標準問題,電網吸收多大比例的風電電量是保障性收購?國家應盡快根據實證經驗確定這個比例。第二,必須明確這部分發電空間由誰讓出,用什么方式讓出,是用承擔法律責任的方式,還是其他辦法?這需要以政策或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
就地方政府而言,專家建議,地方政府應制定相應規劃,讓新能源發展與整個電力系統發展相協調,不盲目上項目,保證優化發展;同時,各省政府之間應打破條塊分割,優先使用清潔能源,以實現減排承諾,發展低碳經濟。
對于電網公司,甘肅新能源企業的要求則顯得更為迫切。“希望西北電網能重新考慮跨省聯絡線考核制度,建議國家電網以促進新能源保障性全額收購為前提,優化調度考核方式、適當提高斷面穩定極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