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究人士指出,一般來說,(上網)價格每下調1毛,對該板塊(新能源)營收收入的影響約為5%~10%。對云南這種光伏、風電沒有形成規模效應的地區來說,價格下調1毛對企業收入的影響非常大。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研究人士同時指出,由于前幾年政策扶持,各類資本踴躍進入,光伏行業現在面臨產能過剩局面。在業內,針對新能源電價調價的呼聲在2012年左右就已經有了,云南省物價局要調價,肯定也是有相關的依據,不可能亂調。
不過,反饋書指出,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是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只有對風電、光伏上網電價的監管權利,保障國家價格政策執行到位,不得對國家制定的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作出調整。
電源利益之爭日趨激烈
公開資料顯示,在云南省的電力結構中,水電已經占據主導地位,水電資源位居全國第二,僅次于四川省,而風電、光伏的裝機占比仍不到10%。前述風電 運維人士表示,云南的風電、光伏主要是與水電競爭,由于單體裝機量遠遠小于水電,在稅收以及拉動地方經濟方面的作用遠不及水電,故地方政府更偏向水電。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企業叫板地方政府,云南并非首例。早在今年3月,中國風能協會曾組織風電投資企業維權,并就“棄風限電”問題召開專題研討會,認為2015年“棄風限電”嚴重,不少地方政府運用行政手段干預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頻頻“叫板”地方政府背后,實際上也凸顯了電力過剩矛盾問題的嚴峻性。根據云南電網公司統計,到2016年底,納入云南省調統一平衡裝機將達7042萬千瓦,總發電能力超過3000億千瓦時;但2016年(全省)總需求僅2100億千瓦時,電量富余規模達850億千瓦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反饋書出現的企業名單多為央企、國企在云南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以華能集團為例,華能集團在云南同時擁有風電、光伏、水電業務,但 此次反饋企業名單中只出現了華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華能云南富源風電有限責任公司這兩家,而華能集團旗下從事水電業務的華能瀾滄江公司則未在 反饋企業名單中。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電力過剩的大背景下,風電、水電、火電等之間的利益之爭必然日益激烈。
“我們新能源企業對云南省電力市場的供需矛盾表示充分理解,但我們認為解決矛盾應通過開拓市場提升消納空間,而不能以損害新能源產業為代價。”15 家企業在反饋書中共同表示,希望云南省物價局充分調研新能源企業經營現狀,慎重決策,制定符合國家相關能源結構調整政策,保障非水可再生能源產業可持續健 康發展,同時強調保留向國家有關部委申訴的權利。
云南嚴控風電光伏建設
“從歷史發展上講,云南的光伏產業布局不夠合理。對于發展光伏、風電,云南不像東北、華北等地區那樣有先天的(地理)優勢,本身只作為民用就可以 了。”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任浩寧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云南省電能嚴重過剩,本身的水電產能都難以消納,與其搞大規模的光伏、風電,不如走民用 的分布式路線。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2月23日,云南省能源局便印發了《關于推進太陽能光伏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分赋觯颇鲜∷?能資源豐富,從電源結構上看,并不需要大力發展光伏發電。《意見》同時指出,云南省不再發展地面光伏電站,未來發展重點主要在光伏農(林、牧、漁)業、光 伏提水、光伏制冷(脫水、保鮮)、光伏制熱(烘干、食品加工)、戶用光伏扶貧及城市、工業園區的屋頂分布式光伏領域。
7月21日,云南發改委下發通知,為緩解電力供求矛盾突出的問題,按照優化電源建設布局、嚴格控制增量的原則,以擬建項目為重點,對云南全省已建和 擬建風電和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進行第三方評估。通知特別提到,風電擬建項目嚴格限定在2014年經云南省政府同意的全省恢復 風電建設名單中的項目。(原文題目:云南擬降風電光伏上網結算電價遭15家國企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