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制定應避免與前期基礎工作脫節
中國能源報:我們國家在風資源測評的標準制定方面做過相關的基礎工作嗎?
朱瑞兆:國家氣象局政策法規司這幾年專門組織了全國的氣象部門做風能資源標準體系建設,包括風能資源測量技術、評估技術子體系、風力發電機組氣象條件子體系等。以風能資源的測量和評估方面的工作為例,歷時三年左右,目前已經完成的和正在編寫過程中的有20多個規范。包括風能資源觀測系統技術規范、區域風能資源評估方法、近海風電場選址技術規范等。
目前,這些在風電標準體系框架報告中還沒有詳細地反映出來。這些工作怎么銜接?是需要我們考慮的問題。我認為應該避免與前期基礎工作脫節的現象。
中國能源報:在您看來,此次發布的《標準框架》中與風資源相關的標準,在具體制定時應該注意些什么問題?
朱瑞兆:《標準框架》里面,風電機組設備抗臺風、抗低溫、防沙塵暴等方面的要求都跟氣象因素密不可分。低溫、臺風環境、沙塵暴等誰來研究?設備廠商設計院肯定沒辦法研究,只能由氣象部門去研究對風電機組的影響。
此外,風電標準體系中的風電場微觀選址技術規定、風力發電功率預測技術等都與氣象環境密不可分,建議這幾個組中適當增加氣象部門人員。
我認為最好應該單獨由一個風資源組來做這個基礎工作,研究氣象環境對風力發電和風機制造等方面的影響,為其他各組的工作提供一個堅實有力的支撐。
將風資源因素納入標準化工作迫在眉睫
中國能源報:您怎樣看待目前我國進行風電標準化工作的意義?
朱瑞兆:我們國家的風電裝機容量到2009年底已經達到約2268萬千瓦,已經排在世界第三位。到現在為止國內的風機設備生產廠家已經有80多家,但大部分都是從國外引進技術,或買許可證,這些風電機組所用的規范基本是按照歐洲標準,非常不符合我國的情況,造成的損失相當嚴重,所以現在亟需有一個規范。
例如我們國家有低溫、臺風和沙塵暴,這些歐洲沒有。我們國家沒有相關的標準,造成按照比較固定的值來預計發電量,不夠準確。因此亟需考慮將臺風最大風速閾值,最低氣溫極值及持續時間,沙塵暴的頻率等環境因素并將其列到風電機組設備標準里面去。風電機組設備商必須要考慮到臺風、低溫、沙塵暴等影響,這樣制造出來的風機設備才會適應我國的氣候環境。
從這些情況來看,將風資源因素納入風電標準化工作是迫在眉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