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中國風電上網電價改變過去一事一議的做法,依照不同地區風力資源將電價分為固定四檔,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與陸上風電電價相比,東海大橋電價項目貴出近一倍,這意味著,如果大規模開發海上風電,國家便要從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中拿出更多資金。
《可再生能源法》規定,中國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超出火電標桿電價的部分,由可再生
能源電價附加補貼,以火電平均標桿電價0.3元/度為例,意味著每發一度海上風電,國家財政就要拿出將近0.7元的補貼,潮間帶的開發成本較近海風電略低,但即便如此,按照如東潮間帶風電場0.8元/度的電價,也要補貼0.5元左右。
與陸上風電單位千瓦造價8,000元相比,依照東海大橋和如東項目來看,海上風電和潮間帶風電單位千瓦造價成本分別貴出2-3倍。如果電價和單位千瓦造價不能降低,便決定了海上風電在有限財政的支持下難以在短時期內大規模推廣。
自首臺機組并網發電以來,東海大橋項目并網已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