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說,要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繼續深化電價改革,逐步完善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形成機制,適時理順煤電價格關系。
實踐證明,改革是推動我國電力工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力量。尤其是2002年年底以來,在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推動下,我國電力工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裝機容量從3.6億千瓦發展到7.9億千瓦,輸變電設備規模也大幅增加,供電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但是,我國電力體制改革還不徹底,還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通過深化改革破解發展難題。業內外也普遍希望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理順關系,解決矛盾。
電價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2003年7月,國務院以國辦發[2003]62號文印發了《電價改革方案》,對我國電價改革的目標、任務等進行了全面規定。為促進我國電力工業又好又快發展,必須堅持電力市場化改革方向,以《電價改革方案》為指導,逐步完善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形成機制。
魯迅先生曾說過:“體質和精神都已硬化的人民,對于極小的一點改革,也無不加以阻撓,表面上好像恐怕于自己不便,其實是恐怕于自己不利,但所設的口實,卻往往見得極其公正而且堂皇。”對電力行業來說,“體質和精神都已硬化”的評價并不適用,因為近年來電力行業一直處于改革進程中,行業內部已有一定的改革動力。但電價改革面臨的局勢十分復雜,需要處理的事務相當繁雜,涉及多方面利益,改革越深利益調整幅度越大,肯定也會遭到不同程度的阻撓,改革之難可想而知。
雖然艱難,但必須迎難而上,完成國家既定的改革任務,實現國家既定的改革目標。在對電力行業進行研究、解剖的基礎上,分辨各種主張的好壞,慎選施行立、存、廢。對于不合理的事物,堅決以“廢”對待,其他或立或存,共同促進電力工業科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