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體”保障規劃“落地”
據國家能源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負責人介紹,《規劃》提出了建立“四位一體”國家能源科技創新體系的構想,即通過重大技術研究、重大技術裝備、重大示范工程及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形成較為完善的能源科技創新體系,建立保障體制機制、完善立法和標準體系,以保障《規劃》的順利實施。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國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規劃的通知》,《規劃》將通過各地能源主管部門、科研機構和能源企業等共同落實完成。各地能源主管部門按照《規劃》提出的“十二五”重大能源試點示范內容,配合選擇和確定能源技術與裝備示范的依托工程,推進相關示范工程建設。國家能源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和相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依托能源示范工程,開展能源技術創新和裝備研發,落實技術創新任務。能源企業則發揮在能源科技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加大自主創新投入,提升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技術和自主品牌重大裝備的比例。
《規劃》指出,行業主管部門要在規劃布局和重大能源項目核準中,結合《規劃》確定重大能源試點示范項目,優先核準自主創新和裝備國產化方案完善的重大示范項目,并制定相應措施和辦法。同時制定專項研究計劃,在政府加強引導的同時,調動和鼓勵企業、社會加大對能源科技的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資渠道,推動技術成果產業化;加快現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形成統一完整的能源技術與裝備標準體系,組織建立和完善標準、檢測、認證和質量監督組織體系。此外,在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上,要引進和培養一批技術帶頭人和科技管理專家,造就能源技術各領域的領軍人才。在國際合作中,實施“走出去”戰略,深化國際能源科技交流與合作。
用科技解決資源環境約束
《規劃》指出,“十二五”我國能源科技的發展將以轉變能源發展方式為主線,圍繞“安全、高效、低碳”的要求,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著力點,按照“提效優先”的原則規劃能源新技術的研發和應用,“用無限的科技潛力解決有限的資源環境約束,滿足能源可持續發展和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要求”。根據《規劃》,“十二五”我國將在能源勘探與開采、加工與轉化、發電與輸配電和新能源領域所需要的關鍵技術與裝備上實現自主化,部分技術和裝備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據介紹,近些年來我國能源科技裝備水平不斷提高,在能源各領域內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產業體系,在技術創新、裝備國產化和科研成果產業化方面都有較大進步。如煤炭綜采技術、選煤技術、煤炭直接液化技術均實現國產化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鉆井技術、鉆井裝備、主要煉油技術等都達到國際先進水平,100萬千瓦直接空冷技術、25萬千瓦級IGCC機組氣化技術等都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實驗快堆實現并網發電、6兆瓦風電機組下線、500千瓦光伏并網逆變器研制成功等,證明我國的能源科技裝備發展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但另一方面,能源科技的一些核心技術仍落后于世界先進水平,一些主要關鍵技術和設備依賴國外,在能源安全、高效與清潔開發利用等技術領域與發達國家存在較大差距。如高溫材料技術沒突破,燃氣輪機技術落后于人,超導輸電、靈活交流輸電等技術都與國際先進水平差距較大,三代核電的關鍵設備也尚未實現國產化,風電控制系統、軸承等關鍵部件依賴進口……由于能源技術相對落后,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環保壓力大,如果不切實提升能源科技裝備水平,能源安全問題將對我國未來經濟的發展帶來嚴重影響。《規劃》的發布實施,將對我國“十二五”、乃至“十三五”能源科技裝備的發展起到統領和提振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