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西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廣西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
新能源產業是指開發利用新的能源資源(包括可再生能源)和對傳統能源進行變革更替的過程中形成的相關產業。廣西擁有較為豐富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和優越的新能源發展條件,發展新能源產業有利于保障廣西經濟發展所需的可持續的能源供應,促進經濟社會和諧持續發展。為貫徹落實《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大做強做優我區工業的決定》,特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我區開發利用新能源起步較晚,但經過近幾年的國家政策扶持及積極努力,已初具規模。從1999年開始,廣西新建沼氣池數量躍居全國首位,占全國年新增總量的三分之一,目前沼氣池入戶率已超過40%,為全國沼氣池入戶率最高的省區;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利用,全區規劃風電裝機容量達到200多萬千瓦,太陽能熱水器利用面積達到20萬平方米以上;核電開發也進入實施階段。
雖然我區新能源開發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新能源發展仍不能滿足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一是新能源開發程度較低;二是政策及激勵措施力度不夠;三是市場保障機制還不夠完善;四是技術開發能力和產業體系薄弱;五是新能源產業內部結構不合理,產業發展不平衡。
當前,新能源產業面臨良好的發展機遇,太陽能光伏、風能和生物質能發電及其相關配套產業迅猛發展,開發利用新能源得到世界各國普遍重視,新能源產業已從單純的開發利用,逐步向產業鏈條延伸、產業集聚、規模發展的方面邁進,并逐步成為推動經濟發展、促進就業的重要支撐。我國高度重視新能源產業發展,進一步調整全國核電發展規劃,加快核電開發進程,出臺補貼政策,鼓勵可再生能源加快發展。我區擁有較為豐富的生物資源、風能和太陽能資源,200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我區列入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省(區),這些都為新能源產業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我區面臨著供給長期偏緊及結構調整的機遇和挑戰。為保障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必須抓住歷史機遇,結合我區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加快新能源建設,大力開發核能、生物質能及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能源科技創新為驅動力,著力推進新能源開發利用,加快產業化進程,大力應用可再生能源技術、節能減排技術、清潔煤技術及核能技術,有效優化能源結構,提升能源產業整體競爭能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能源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正確把握能源供需長期偏緊的矛盾,抓住當前機遇,加快發展新能源產業,促進經濟增長;加大戰略性和前瞻性能源新技術的研究開發,為中長期能源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堅持市場引導,政府扶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健全新能源開發利用體制和機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投資新能源產業;通過財稅、價格、投資、特許權等政策激勵,逐步完善新能源發展政策體系,推動新能源產業健康發展。
堅持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統籌城鄉,統籌區域,統籌國內外兩個市場協調發展,做好各項政策的協調配合;總體設計,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穩步推進新能源產業發展。
堅持項目拉動,突出重點。合理利用周邊資源,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建設核電、大型沼氣項目、風力發電等項目,加快發展農村中小水電項目;以項目拉動,在重點領域、區域、企業實現突破。
堅持科技引領,持續發展。統籌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提高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和先進裝備制造能力,運用成熟適用技術,擴大新能源應用范圍,落實節能減排政策,減少常規能源消耗,有效改善生態環境,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三)規劃目標。
利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初步實現優勢新能源產業化發展以及傳統能源產業變革的全面起步,夯實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技術和產業基礎,初步形成有利于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體制和機制;再經過八年左右的努力,新能源產業形成一定規模,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取得明顯進展,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有利于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體制和機制。
到2012年,新能源產業銷售收入超過50億元;核電開工建設規模400萬千瓦;投產生物質發電項目總裝機容量15萬千瓦;建設戶用沼氣池400萬座,大中型沼氣工程1000處;建設生物柴油加工基地年生產能力6萬噸;建成固體成型燃料生產項目年產秸稈固化成型燃料20萬噸;建設風力發電項目裝機容量30萬千瓦;發展太陽能熱水器45萬平方米。
到2015年,新能源產業銷售收入超過320億元;核電開發總規模1200萬千瓦,投產規模400萬千瓦;投產生物質發電總裝機容量50萬千瓦;建設戶用沼氣池448萬座,大中型沼氣工程1600處;建設生物柴油年生產能力30萬噸;建成固體成型燃料生產項目年產秸稈固化成型燃料80萬噸;建設風力發電項目裝機容量100萬千瓦;發展太陽能熱水器80萬平方米。
到2020年,新能源產業銷售收入超過620億元;核電開發總規模1800萬千瓦,投產總規模1200萬千瓦;投產生物質發電項目總裝機容量100萬千瓦;建設戶用沼氣池500萬座,大中型沼氣工程3000處;建設生物柴油年生產能力80萬噸;建成固體成型燃料生產項目年產秸稈固化成型燃料120萬噸;建設風力發電項目裝機容量200萬千瓦;建設太陽能光伏并網發電站裝機容量15萬千瓦,太陽能電池產能20萬千瓦,發展太陽能熱水器120萬平方米。把我區建設成為全國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范省(區)。
三、主要任務
(一)大力發展核電。
積極穩步推進防城港紅沙核電項目和平南白沙核電項目建設,加大核電廠址保護,力爭在2015年前核電投產規模達到400萬千瓦;到2020年,力爭核電開發總規模1800萬千瓦,投產規模達到1200萬千瓦,占該年全區總裝機容量的20%以上。核電的比例逐年增大,成為保證廣西未來電力供應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結合電網調度需求,配套建設抽水蓄能電站。
(二)積極開發生物質能。
1. 燃料乙醇。一是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廣西木薯燃料乙醇二期項目;二是完善原料木薯基地規劃建設,同時與土地資源豐富的東盟國家合作,努力擴大木薯種植范圍;三是拓展木薯原料來源渠道,增加木薯輸入總量;四是適當發展甘蔗燃料乙醇。
2. 生物質發電。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發電項目,爭取到2020年平均每3-4個縣建設1個生物質發電項目。加快柳城、北流、上思、崇左等地區生物質發電項目,制定生物質發電項目規劃。
3. 沼氣工程。在鞏固發展農村戶用沼氣池建設成果的同時,積極探索新模式,推進集約化養殖場和養殖大戶、木薯燃料乙醇項目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2015年建成以大型畜禽養殖場為基地的大中型沼氣工程1600處,2020年達到3000處,全區農村戶用沼氣建設總量達到500萬座,沼氣利用規模達到800萬噸標煤。建設推廣“養殖+沼氣+種植”三位一體的生態農村模式,實現庭院經濟高效化、生產無害化、家居環境清潔化,促進和諧文明生態家園建設。同時,在造紙、制糖、釀造等行業實施工業有機廢水治理的沼氣工程,合理配套污泥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
4. 生物柴油。積極推動原料林基地建設,配套發展生物柴油加工項目。初期建設小桐子、石栗等種苗生產基地1000畝,能源林基地60萬畝,生物柴油生產能力6萬噸;中期建設能源林基地240萬畝,生物柴油生產能力30萬噸;到2020年建設能源林基地500萬畝,生物柴油生產能力80萬噸。在生物質柴油產業鏈上形成三個中心:一是擴大種植基地建設規模,在南寧、百色、崇左、河池、玉林、北海、防城港、梧州、來賓、欽州等進行大面積推廣,形成能源林種植中心;二是在各種植中心布局建設若干個毛油初加工中心;三是在南寧、百色、崇左、河池等地建設生物柴油加工中心。
5. 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重點加強對桑枝秸稈、木薯秸稈、稻草秸稈等秸稈配套適宜的固化成型技術體系的研究,積極引進生產機械和關鍵技術,在南寧、柳州、河池和貴港各建設1個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生產車間,年生產固化成型燃料80萬噸。
6. 生物質其他利用。加強生物質氣化利用,實施多布點、小規模的建設方案,對其熱解氣化的產品再集中進行深加工。
(三)規模開發沿海風電。
推進資源金紫山、北海西場等風電場項目,完善海上風電場規劃,適時建設海上風電場。
(四)適當發展太陽能利用產業。
積極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器,重點做好邊遠山區農村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解決無電戶用電問題。推進太陽能利用技術進步,適度發展太陽能電池生產,在荒漠化地區建設太陽能光伏并網發電站,加快太陽能利用。規劃到2020年我區太陽能電池產能20萬千瓦,太陽能光伏并網發電站裝機容量15萬千瓦。
(五)加強其它新能源研究。
抓緊進行地熱能、潮汐能資源的普查工作,掌握翔實的數據,為更長期的開發做好準備。
四、政策措施
(一)健全能源體制機制。
進一步理順能源資源行業管理體系,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分工,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發揮市場在能源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快能源市場化改革,完善電力等能源的交易市場管理體系,積極推進能源市場建設,通過市場競爭確定投資主體。完善新能源發電上網配套措施,優先鼓勵和支持新能源并網發電。深化能源價格改革,制定新能源的優惠上網電價,使價格成為調節能源供需平衡的重要手段。
(二)完善能源政策體系。
積極向國家申請優惠的稅收減免政策和財政金融支持,爭取國家對少數民族地區給予適當的政策傾斜,爭取盡可能多的國家能源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在自治區權限內,出臺扶持性優惠政策,進一步加大資源普查等前期費用扶持和貸款貼息的力度。建立和完善運轉高效的能源項目審批制度。
(三)增強科技自主創新能力。
加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究,支持相關技術的適度產業化和實際應用,促進技術在應用中不斷改善、發展和完善;加強終端能源利用技術的研究,通過政策、法規和標準等手段,推動在一般產品開發中對能源利用技術成果的吸收;支持能源技術科技成果產業化,努力在能源重點產品和重點工藝、重大技術裝備上取得突破,促進能源裝備產業技術升級和結構調整;加強技術引進和合作,利用國際合作機制,拓展新能源的融資及國際先進技術的轉移途徑,如利用清潔發展機制、利用國際基金組織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等。加強對國內、國際能源領域先進科技成果的消化、吸收、再創新,鼓勵區內能源企業通過積極參與國內外合作,融入能源科技發展主流。
(四)增加政府投入。
增加政府投入,重點支持新能源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支持能源清潔利用、可再生能源開發等關鍵技術,以及核能等前沿技術的研發。加大對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示范工程、農村清潔能源工程、城市太陽能利用工程建設的支持。
(五)強化金融服務支持。
發揮政府的扶持引導作用,多渠道籌措資金,重點支持制約能源發展的基礎薄弱環節建設、新能源示范工程建設,以及新能源技術推廣應用。鼓勵金融機構對重大能源科技產業化項目、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等給予優惠信貸支持。
(六)重視節能和環保工作。
推行清潔生產,減少對環境和生態的影響。加大節能環保的宣傳力度,促進資源節約,形成全區節能環保從我做起、從身邊做起的社會氛圍。引導居民能源消費理念的革新,積極推廣節能降耗終端產品,鼓勵能源消耗大的生產企業降低能耗,實現技術改造和產品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