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用航空裝備。抓住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機遇,圍繞航空技術研發、產品研制與產業化、市場開拓與服務,引導通用航空設備、航空維修和服務業全面發展,建設特色鮮明的通用航空裝備研發、制造和服務基地。
4.石油裝備。面向國內外石油鉆采技術發展趨勢和產業需求,大力發展高端裝備產品,增強我國陸地和海洋深部石油的鉆探開采能力,提高二、三次石油開采的采油率,建設全國重要的高端石油裝備制造業基地。
專欄20:石油裝備關鍵技術及產業化重點
加快研發深海半潛式鉆井平臺、復雜深井鉆井技術及裝備、氣體鉆井技術及裝備、膨脹管技術及裝備、三次采油技術及裝備等大型化、深海化、專業化油氣裝備和技術,加快推進新型石油勘探、鉆井、采油、集輸等系列產品的產業化。
五、重點工程
(一)創新能力建設工程。立足全省實際,持續推進創新能力建設,著力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一是抓好海洋科學國家實驗室、國家深海基地、國家級新藥研發綜合大平臺、量子通信研究院、超算中心等重大工程建設,爭取新建設一批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十二五”期間爭取新建50家國家級平臺,支持50家省級工程實驗室參與省部共建,新建500家省級平臺。二是繼續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構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包括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等在內的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增強全省創新資源的共用共享能力,提升整體創新的效率和水平。
(二)產業集聚發展工程。順應產業集群化發展趨勢,加快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引導戰略性新興產業向園區和基地集聚發展。一是充分發揮現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載體作用,逐步把高新區建設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核心區,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高新區升級為國家級園區。二是調整優化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各類園區的產業布局,推行“園中園、區中區”模式,著力打造特色戰略性新興產業園區。三是發揮現有高技術產業基地的作用,打造特色戰略性新興產業示范基地。四是依托大型骨干企業集團,按照全產業鏈模式,帶動中小型關聯企業加快發展,形成專業性強、規模優勢突出的產業集群。
(三)人才隊伍建設工程。積極落實“人才強省”戰略,樹立人才優先發展的戰略理念,著力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高層次專家、創新型團隊和高技能人才的引進和培養。一是實行高層次人才無障礙引進政策,積極引進“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和“泰山學者”等各類高端人才。二是加大對基礎性人才的培訓力度。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共建,加強對企業在職人員和當前產業發展緊缺人才的培訓。三是創新人才選拔和使用機制,引導企業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制度和完善的人才激勵政策,鼓勵企業實行股權、期權、技術入股等多種形式的激勵機制,促進各類人才向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
(四)新興市場培育工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和發展,離不開國際國內新興市場的支撐。一是結合我省實際組織實施重大產品應用示范工程,制定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推廣應用計劃,選擇處于產業化初期、社會效益顯著、市場機制難以發揮的重大技術和產品,有序開展應用試點示范,引導消費模式轉變,帶動產業發展。二是建立寬松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制定有利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標準體系,放寬民營企業市場準入的門檻,適時調整政府采購目錄,優先采購新一代信息技術產品、生物制品、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產品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新產品,積極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現代廢舊商品回收利用等新型商業模式。三是建立市場信息發布制度,及時發布國內外市場需求變化信息,引導企業主動規避貿易壁壘、匯率波動等風險,為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提供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組織保障。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部門聯席會議,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建立科學決策機制,成立山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專家咨詢委員會,提高決策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強化規劃引導,科學分解規劃的各項任務目標,加強與相關規劃和政策的銜接,提高規劃的科學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加強政策引導,合理配置人才、資金、土地等各類要素,發揮比較優勢,提高綜合效益;建立考核制度,盡快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工作,加強形勢分析與監測,定期檢查,及時督促,確保各項政策措施、任務目標落到實處。
(二)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增強發展活力
1.大力發展民間投資。落實增加民營企業研發投入的稅收優惠政策,擴大融資渠道,建立健全有利于自主創新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公共服務平臺,鼓勵民營企業加大新技術、新產品開發力度,加快技術改造升級,促進民營企業成為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力量。
2.建立以企業為主導的技術創新機制。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中心,著力增強企業創新能力。深化產學研結合,以企業為主導,通過技術轉讓、參股等多種方式,引導大學、科研機構主動與企業建立緊密的經濟、科技合作關系,形成資源共享、技術共創、風險共擔、合作共贏的新機制。
3.推進綜合配套改革。深化行政審批、財稅、投融資、土地等重點領域改革,創新政府管理模式,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加快市場體系建設,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資源優化配置。
(三)深化開放合作,拓寬發展新空間
1.強化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完善合作機制,支持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國外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積極吸引跨國公司、國外研究機構和高等院校到我省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設立研發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研究機構合作申請國家、省級科研課題和重大專項;鼓勵海外人才攜科技成果到我省進行產業化;吸引高層次學術帶頭人和國際知名專家到我省兼職。
2.提高利用外資產業技術水平。拓寬利用外資渠道,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導更多的外資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鼓勵外商到我省設立創業投資企業,著力引進世界500強和國際知名企業到我省投資創業;鼓勵外資企業到我省設立合作基地和產業園區;大力發展軟件、醫藥等服務外包產業。
3.開展全方位的國內合作與交流。積極推動國家級科研院所在我省設立研發機構和分中心。鼓勵國內各研發機構申報和參與我省重大科研和工程項目,促進省內外科研機構、企業合作,加強與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環渤海和北京、上海、南京、武漢、西安等地區和城市的對接與合作。
4.支持企業跨國經營。鼓勵我省企業到發達國家和地區,通過境外收購、設立研發機構等多種形式,充分利用國際創新平臺,共享人才、信息、技術等各類資源,運用先進的研發手段,不斷開發先進技術和產品,培育國際品牌,為國內企業跨越式發展提供支撐。支持我省高技術企業到境外開發戰略資源,設立海外生產基地,建立全球營銷網絡,拓寬發展空間,提高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出口產品的國際市場份額。組織企業聯合走出去,參與國家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建立健全我省境外投資企業信息庫,定期發布相關信息,為省內企業境外投資和開展合作提供服務。
(四)加大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增強產業發展動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