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電監會在其官網上發布的《跨省跨區電能交易基本規則(試行)》(下稱《規則》)明確,跨省跨區電能交易原則上均應采取市場化的交易方式;年度交易原則上應在保證清潔能源消納利用的前提下,區域內優先平衡。
《規則》試圖“進一步規范跨省跨區電能交易行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將發揮積極作用”。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姜克雋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說,以前電網對清潔能源的接入量不大,但從長期來說,清潔能源肯定是電網需要接納的重要能源。他認為,電監會正在向電網企業明確這樣的信號:以后應該這么做。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吳鐘瑚向本報記者表示,目前,國內清潔能源的分布很不均衡,主要集中于內蒙古等西北部地區的風電,由于電網的限制而出現了嚴重“棄風”的現象,而《規則》“優先保證清潔能源消納利用”對于解決這一問題或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電監會8月初發布的《重點區域風電消化監管報告》顯示,2011年,“三北”地區風電場平均利用小時數為1907小時,同比降低266小時;棄風電量達123億千瓦時,棄風率16.23%,棄風電量對應電費損失約66億元。其中蒙東地區的棄風比例達到25.26%,在“三北”15個省區中居第二。
業內人士指出,導致以上問題的出現,除了外輸通道不暢、技術發展制約、調峰資源有限、儲能設施經濟性低等難題之外,一大問題就是省內消化不足。“《規則》對解決這一難題是有好處的。”吳鐘瑚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