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電監會報告就曾統計稱,截至2011年底,國家電網公司風電并網工程累計投資440億元,尚不及自2006年到2011年電網建設總投資的5%,而且報告還總結風電未能并網的原因時認為,風電配套并網工程建設滯后是主要成因之一。“這就要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上述能源局人士表示,這就要解決運行和補貼問題,其主要的就是優先上網和全額收購問題,這一方面各方存在較大爭議。
其實,對于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的電力收購,多個法律法規有明確的規定。2005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國家發改委下發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管理規定》和2007年電監會頒行的《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都明確表示,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
但事實上,在并網時多方分歧較大,主要體現在電源沖突、電費結算、補貼撥付和輸配網絡建設投資等環節。
“不同部門和不同方面有不同意見,風電規模大了后,對火電帶來沖擊,利用小時下降,這時有部門提出風火置換補償,由風電補償火電讓出的容量損失,保證風電的上網容量,這看似合理,其實沒有法律基礎,法律規定必須保證風電全額收購,所以要對現有的價格機制進行改革,以緩解兩種電源間的矛盾。”上述人士稱。
對此,本報獨家獲悉,國家能源局正制定《可再生能源電力優先上網管理辦法》,以解決風電和太陽能等電力難以全額收購的難題,而且,行業期盼已久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下稱《配額管理辦法》)也將擇機出臺。“能源局出臺上述辦法意在解決并網問題,但是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全額收購,就不該存在優先的問題,更沒有先后之分,所以談優先上網本身就沒有法律基礎,解決并網問題,還要看后者《配額管理辦法》的出臺情況。”國家能源委能源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林伯強表示。《配額管理辦法》主要是國家能源局根據各地可再生能源資源、經濟總量、電力消費總量及電力輸送能力,確定2015年前四類區域電網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具體比例,并通過考核和經濟處罰等相關措施,保障配額制實施到位。
此外,上述人士還透露稱,新能源的電價補貼已經步入正軌,已實現財政預撥付。“此前,電網只結算標桿電價部分,補貼部分等到國家資金下來后計算,現在統一改為財政部按季度預撥,當月的電量、標桿電價和補貼資金進行一起結算。”“我們在發達國家進行過考察,風電問題如果可以做到預測可知,并保證電力系統具有靈活的電源,風電并網運行就不存在電網所說的技術上的障礙。”該人士表示。
光伏目標再提高
除了并網方面,國家能源局還對去年發布的《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進行了一些調整,其中對太陽能發電的裝機目標,從規劃的21吉瓦,提高為35吉瓦,這一數字將在新的規劃文件中體現。
按照《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21吉瓦的裝機容量主要由三部分組成,其中分布式光伏發電和光伏電站的裝機將均達到10吉瓦,太陽能熱發電達到1吉瓦。
“當前的既有裝機是7吉瓦,今年的計劃裝機是10吉瓦,這樣就有17吉瓦了,所以到2015年肯定會超過20吉瓦,按照新的35吉瓦來倒推,明后年每年將有9吉瓦的增量。”林伯強表示,“目前的關鍵就在于今年的10吉瓦能否落實,因為當前的7吉瓦是此前光伏幾年發展的裝機總和,在目前的低迷市場情況下,如此之大的規模能否投建成行,還有待觀察。”
而對于調整的原因,林伯強認為,“作為世界最大的光伏設備制造國,中國自2011年以來,遭受了來自歐美的雙反,光伏行業一直處于寒冬狀態,國家層面希望通過開拓國內市場扭轉行業困局,啟動和重振市場,其方式之一就是提高國內市場的規模,所以改變目標便順理成章。”
“太陽能和風電解決了容量、并網和補貼問題,市場定會發生改變。”林伯強表示,“真的不能再等了,行業已經等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