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產業逢大利好
此外,我國風電項目在經過一輪大躍進之后,出現并網消納難問題。原因之一是風電電源、電網規劃不統一、不協調。
由于5萬千瓦以上風電項目由國家層面核準,5萬千瓦以下由省級政府核準。在地方政府積極推動下,一些發電企業將大型風電項目分拆成多個小于5萬千瓦的小項目(多為4.95萬千瓦)進行申報,獲得核準后,形成多個風電場分期接入電網、局部地區風電接入過于集中的局面。
這種現象在內蒙、甘肅等地十分突出。“電源項目和電網項目審批條塊分割,經常出現電源本體核準失效,而送出工程未完工的現象,制約了風電的發展。” 蒙東電網公司發展策劃部副主任李彥吉說。
而國家下放風電項目審批權和330千伏以下電網審批后,將有利于風電項目與電網項目之間的銜接,可以部分解決電網外送問題。
分布式燃氣發電項目審批下放到地方,是此次審批權下放的另一亮點。
在國家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政策背景下,分布式能源,尤其是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被放在國家能源新戰略的首位。
這種分布在寫字樓、家庭、小區等用戶端,實現發電、供熱、制冷的小型能源系統,被認為有利于環保和提高能源綜合利用率。
根據能源“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我國將建成1000個左右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10個左右各具特色的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區。“十二五”時期全國要新增燃氣電站3000萬千瓦。分布式燃氣發電項目審批權下放,有利于更快速地實現這一目標。
不過,中電聯副秘書長歐陽昌裕認為,審批權下放后,需要高度關注中央與地方之間規劃統籌和協調的問題。“國家能否做到統一規劃,能否做到地方規劃服從中央規劃,能否及時研究制定、滾動修訂并經國務院審批后公布?如果這些問題解決不好,有可能造成混亂和無序。”
以水電為例,涉及國土、環保、水利、文物等部門,需要統籌上述部門與地方之間的關系;水電在跨省、跨區域消納時,需要中央協調省份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