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市場化改革和監管重大事項調研則主要包括完善能源法律法規體系重大對策研究、健全能源監管體系研究、能源體制專項改革措施研究等三個方面。
據了解,目前該調研已經在5月初啟動。“從調研的內容看,和以往相關調研的內容相差不大,不過這次比較全面。”林伯強表示,“畢竟調研剛開始,還需要進一步觀察。”
其實,不僅是重大調研,4月底能源局還在局長辦公會議上首次提出了新組建的能源局的10項重點工作。
這10項工作主要是研究制定能源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針對部分地區存在的非正常棄水、棄風、棄光等現象,研究提出解決方案和實施意見;針對風電和光伏發電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對策措施和落實辦法;抓緊組織電網發展規劃的論證和擬定;進一步深入分析東、中、西部地區能源供需矛盾,促進能源大基地、大通道建設;研究擬訂或出臺有關能源管理的具體辦法和積極探索深化能源改革的路徑和重點等方面。
“這10項重點工作都很有針對性,特別是針對大氣污染防治制定工作方案、針對風電和光電的問題進行著重解決,同時對爭議較大的電網發展規劃要求進行論證等,都是當前的能源問題熱點。”林伯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