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風電審批權已下放到地方,但國家能源局還是會實施年度核準計劃,那么,此輪放與核之間,又將是何種情況?專家給予了回答。
風電是除光電之外,新能源建設有效補充,我國風電建設經過多年發展,現已超過核電,正式成為中國第三大能源。如今,隨著風電建設加快,國內正式下放了風電審批權。
風電建設項目審批權下放地方之后,國家能源局為何還要實施年度核準計劃?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25日在回應社會關注的這一問題時表示,放權和計劃管理并存“只是權宜之計”,風電管理最終將建立一套既能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又能規范約束各方行為的市場化機制。
史立山指出,把長期實行的計劃管理“一下子甩掉”,各方可能有個適應期。風電管理目前仍實施年度核準計劃,一是風電管理規模控制的需要:風電現階段還需要國家補貼,當前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還存在較大缺口,需要在國家層面統籌平衡風電發展和補貼資金規模相匹配;二是引導風電項目布局的需要:目前,電力市場尚未完全市場化,不能完全由市場配置資源,不封地區出現了較為嚴重的棄風限電問題,需要在國家層面優化項目布局,提高風電發展的效益。
他透漏,2011年7月實施年度計劃后,效果逐漸顯現,風電發展保持了合理的節奏,連續幾年新增裝機保持在1500萬千瓦左右,風電部局進一步優化,地方和企業更加注重電源與電網的匹配、更加注重發電和消納的結合。2013年全國棄風電量162億千瓦時,比2012年減少了46億千瓦時,棄風率比2012年下降了6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