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碳資產裝入債券當中,這在過去是沒有過的。”該債券的主要承銷商浦發銀行總行投資銀行部總經理楊斌5月12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說。
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廣核風電公司此次成功發行的“碳債券”,不僅實現了以較低成本融資,也是對國內碳衍生工具發展的一次大膽嘗試。
距離中廣核集團副總經理譚建生就撰文首次提出“碳債券”概念,已經5年了。
當年,他在《發行碳債券:支撐低碳經濟金融創新的重大選擇》中設想,通過采取固定利率加浮動利率的產品設計,將CDM收入中的一定比例用于浮動利息的支付,實現項目投資者與債券投資者對于CDM收益的分享。
2012年3月,中廣核內部啟動碳債券研究課題,同年9月,碳債券研究課題順利結題,“碳債券”發行正式提上日程。
直到2013年11月底,中廣核提出的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據的發行方案才最終獲得銀行間交易商協會認可,并完成首期10億元附加碳資產中期票據注冊。
今日看來,雖然經歷的漫長的探索和等待,但首只“碳債券”的主體思路依然沿襲了譚建生五年前的設計。
5月8日,在銀行間交易商市場發行的的中廣核風電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據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浮動利率”的形式,其固定利率為其中浮動利率部分與發行人下屬5家風電項目公司在債券存續期內實現的碳資產(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簡稱CCER)收益正向關聯,浮動利率的區間設定為5BP到20BP(基點)。
根據評估機構測算,CCER市場均價區間在8元-20元/噸時,上述項目每年的碳收益都將超過50萬元的最低限,最高將超過300萬元。
對于發行方來說,這種創新的碳金融產品降低了企業的融資成本。
據了解,該債券的發行利率為5.65%,較同期限AAA信用債估值低46BP。
中廣核風電副總經理牛智平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上述5家風電項目都已建成投產,其建設所用資金幾乎都是企業自有資金,此次發行債券所募資金將用于補充資本金。“這比銀行貸款的資金成本低多了。”牛智平說。
對碳市場而言,中廣核碳債券是國內碳金融市場的突破性創新,是國內碳金融的里程碑和標志性事件。
在楊斌看來,首期碳債券以低于同期限AAA信用債的利率發行,充分體現了銀行間市場投資人對碳交易市場和發行人附加碳收益 可實現性的信心,也充分表達了金融市場對于發行人積極投身清潔能源產業的肯定。
此外,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總裁陳海鷗表示,“碳債券的成功,不僅僅是一個金融創新,更是傳遞著投資者對新興排放市場的信心。”
據介紹,碳債券創新性地由交易所咨詢服務會員對風電項目附加碳資產收益進行了碳資產交易收入預測,資產評估師分析了預測數據并與委托方及產權持有者管理當局討論了有關預測的假設、前提及預測過程,據此對碳資產收益進行了評估。
“借助碳債券的成功經驗,交易所非常期待與更多致力于低碳金融可持續發展的企業攜手共進,共創多贏。” 陳海鷗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