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如何對新能源進行補貼,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王晨表示,在實施新能源財稅政策轉型過程中,財政需要在支持光伏、風電等新能源發展過程中發揮導向作用,進一步增加對新能源發展的研發投入和示范補助,設立專項資金和新能源發展基金,從源頭上把關,將其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同時通過財政支出結構的調整和優化,推進節能減排,進而優化經濟結構,實施新能源政策戰略部署。“此外,中央財政應根據各地區新能源發展的實施情況和工作成效進行考核,根據實際考核結果再進行獎勵資金清算,突出績效導向作用。”
從補貼范圍來看,目前我國財政補貼比較傾向于風電產業、太陽能產業和生物質能產業,而對地熱能、海洋能等產業的財政補貼相對較少,在推進新能源財稅政策轉型時可以考慮加大補貼范圍,使得新能源產業結構均衡發展。此外,有專家指出,應該加大對電網投入的財政補貼,不僅對并網技術的研發給予補貼,而且對電網輸出基礎設施加大投入,這樣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新能源產能過剩。
國家能源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主任、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張國寶認為,在發展新能源問題上,多方應該轉變自己的心態和職能。像核電或者大的發電站,需要在選址和安全性方面由政府審批;像風電、太陽能這種本身容量不大且非常分散的項目,就沒有必要都拿到中央層面上去批,應該讓市場去決定。在一個企業非常弱小的情況下,政府給一點補貼,可能在某一個發展階段是必不可少的。但給予補貼就好像吃西藥,能治病,也有副作用。副作用是什么呢?就是企業會不求進取,不想進一步花大力氣去降低生產成本。所以給每度電多少錢的補貼,不如把這些錢用來支持新能源技術,或者給新能源發展創造降低成本的條件,這樣可能更為公平。
對新能源企業進行補貼,多數行業人表示理解,但是對于其中的一些問題,要進行全面的思考,這當中會不會產生瞞報謊報領“空響”的行為、考察評定會不會產生腐敗問題。
粗放式的財政補貼方式,導致補貼資金零散,各種科研機構爭相爭奪財政補貼資金,企業跑馬圈地,各個地方政府盲目建設新能源產業園,甚至有縣級政府以此前的摩托車、三輪車生產廠為基地興建新能源汽車產業園的現象。應當看到,財政補貼雖然能夠刺激市場擴張,但這并不是最終目的。與發達國家的補貼重點在消費者,主要在于市場應用推廣不同,目前中國的財政補貼幾乎覆蓋所有產業鏈。而在補貼申報的過程中,由于財政部門比較難以對申請資格進行足夠的考核,難免會導致財政資金被浪費和低效率的情況。
補貼應掌握好度
新能源補貼要采取系統化方式,應有主有次,且對于主次進行有必要的階段化的發展,這關系到行業正確健康的發展。要從基本國情和產業發展現狀出發,采取更加有力、更加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補貼政策。
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徐俊表示,加快整合和梳理現行補貼政策。首先,要明確部門責任,盡快把分散在各個部門、各個文件中的補貼政策加以歸攏,集中使用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用。其次,要時刻關注國際相關的政策動態。同時,要確定重點補貼環節。與基礎研究補貼不同,產業技術類補貼都是以產業化生產、商業化推廣為最終目標的。我國新能源各產業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不宜一刀切,選擇各自重點補貼環節,將錢花在刀刃上,用小投入換來產業的大振興。補貼的目的是為了形成競爭力,既不能過長,導致企業躺在政府身上不思進取;也不能過短,導致半途而廢無功而返。新能源產業補貼,要結合產業發展,予以明確。我國目前的新能源產業補貼,要及時動態調整補貼依據,以更好地符合產業發展趨勢。不要導致企業為獲取補貼,不愿擴大銷售規模。要不要補充新的補貼標準,要盡早研究。